根据《2023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2名因怀孕延期体检的考生,孕期结束已按规定完成体检并合格,现进行拟聘用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6—262860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2023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