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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建康辞去宁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宁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建康辞去宁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宁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何建康辞去宁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宁强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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