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于剑等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宁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名,决定任命:
于剑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勇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周晓莉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殷开鲜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毕小虎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杜本武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殷开鲜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薛锐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彭勇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满全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宁强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2日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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