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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李映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李映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双管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1年8月6日党组会议研究任用的李映超等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察考核,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221017日研究,同意按期正式任职:

李映超同志任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聘任);

刘长宏同志任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聘任);

陈小明同志任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聘任);

陈小文同志任县江河管理站(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站长(主任、大队长)(聘任);

李超同志任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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