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郭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郭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郭枫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刘道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育宁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高寨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敖卫华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脱贫攻坚督察专员职务;
黄朝才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丁伟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县宣传文化中心主任(兼);
杨春强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崔彦坤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卢庆彦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杜本彦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鲁举宝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岚同志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免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树海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张明军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苏兴平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主任(聘任),免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王清浩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副主任,免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石贤华同志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聘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光远同志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聘任),免去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燕彩霞同志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伟同志任县天津高级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谢星斌同志任县天津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自勇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昌富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何健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段应平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唐军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梁春华同志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周行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燕斌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苏亮同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兴强同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陈明远同志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主任职务(待安排);
刘金平同志县天津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