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郑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双管单位:
县人民政府2021年1月20日和2021年4月6日党组会议研究任用的郑锋等19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察考核,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22年7月4日研究,同意按期正式任职:
郑锋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熊少强同志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聘任);
曹军利同志任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
邓一娜同志任县信访局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余波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
张伟同志任县江河管理站(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副站长(副主任、副大队长);
刘彩燕同志任县中心敬老院院长;
刘兴伟同志任县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聘任);
张代文同志任县科技开发中心主任;
陈国平同志任县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副主任;
李洁同志任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赵维鲲同志任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聘任);
杨志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太阳岭派出所所长;
王哲同志任县司法局燕子砭司法所所长;
施鸿展同志任县司法局铁锁关司法所所长;
何桂瑛同志任县财政局汉源财政所所长;
唐薇同志任县财政局高寨子财政所所长;
卜伟同志任县财政局毛坝河财政所所长;
何志平同志任县财政局禅家岩财政所所长。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