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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戴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关于戴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双管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7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戴翔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刘玲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徐敏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陈海涛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庞丽同志县农业信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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