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6年5月8日拟作出的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强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4220097 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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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划名称 |
建设地点 |
规划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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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强县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
宁强县 |
宁强县水利局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规划期限及采砂期,规划基准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2026-2030年。本规划规定可采区禁采期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11月1日至4月30日为可采期。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将宁强县境内两大水系中流域面积在50km2以上有采砂管理任务的29条河流全部纳入规划范围,包括嘉陵江水系中的嘉陵江、燕子河、盐井河、广坪河、安乐河、潜溪河、巩家河、清河、金溪河、三道河(嘉陵江支流)、清边河、三道河(盐井河支流)、张家坝沟、南沙河、韩家河、曾家河、稗家河、关口坝河、东皇沟、寄刀沟、中坝河共21条河流;汉江水系中的汉江、玉带河、大林河、黄坝河、宽川河、小河、平溪河、白岩河共8条河流。其中对砂石资源丰富、采砂条件良好的嘉陵江、广坪河、安乐河、燕子河、巩家河、清河等6条河流进行重点规划。 宁强县其他河流因流域面积小、河道狭窄、砂石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敏感等因素,不具备采砂条件,无采砂管理任务,不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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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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