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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G108宁强段危险品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21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G108宁强段危险品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双管单位:

G108宁强段危险品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3

G108宁强段危险品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目

1 总则

1.1 编制背景

1.2 编制目的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县应急指挥部

2.2成立工作组及职责

2.3联动工作机制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事故报告

3.3 预警分级标准

3.4 预警信息发布

3.5 预警措施

4 信息报告

4.1 初报

4.2 续报

4.3 终报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监测

5.2应急处置

5.3善后处置

6 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6.2 应急物资保障

6.3 应急资金保障

6.4 环境风险防范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演练

7.2 预案修订

7.3 宣传培训

附件1: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3:应急工作程序图

附件4:环境风险物质应急处置卡

1 总则

1.1 编制背景

G108宁强县境内全长69公里及五丁关越岭路9.3公里,由于陕西省境内危化品运输车辆不得上高速,目前G108承担了日均800余辆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输的主要危化品为汽油、柴油、液化天然气和硫酸等,发生危化品道路安全和次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风险高、预防压力大。

1.2 编制目的

提升G108交通事故救援能力和水平,降低次生环境事件对我县境内的生态环境危害,防止污染物进入玉带河、汉江、嘉陵江等导致更大范围的污染,保障G108沿线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汉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汉中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宁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强县公路交通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强县范围内G108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及次生的水体、土壤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玉带河、汉江、嘉陵江等上游水污染事件有可能或已经影响到玉带河、汉江、嘉陵江的突发情况应对工作。本预案适用范围不受事件级别影响,凡符合以上情况的突发环境事件均可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工作。

1.5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突发交通事故及次生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生命健康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为首要任务,增强突发事件风险防范意识,从根本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2)坚持属地管理,区域合作。坚持突发事件应对以事件发生地政府为先期处置的主导力量,必要时进行上下级区域共同协作和相邻区域协作,增强应急力量。

3)坚持联动协作,信息共享。坚持本行政区域与上游行政区域的协作联动、本行政区域内多个行政部门和应急处置单位之间的协作联动,注重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增强应急工作效率。

2 组织体系

2.1县应急指挥部

按照《宁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发生在县域内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成立G108宁强县过境段危险品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公安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和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构成。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经贸局、县卫健局、公安交管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宁强公路管理段等有关部门以及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

2.2成立工作组及职责

应用本预案开展交通事故导致的水体、土壤污染及其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咨询组、应急监测、污染处置组、水量调度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保障组、医疗卫生组、事件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2.2.1 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组成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和会议组织、信息记录、各重要信息汇总发布、材料报送、收集核实现场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反馈协调、解决各工作组和各部门工作需求等。

2.2.2 专家咨询组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组成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

    责:事件原因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研判、事件危害预测、处置措施建议、其他技术支持。

2.2.3 应急监测组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组成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

    责: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并指导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做好污染物清理、拦截导流、去除等处置工作。

2.2.4 人员救援及污染处置组

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水利局,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

    责:负责开展现场灭火、人员救援、泄漏源控制及事故车辆处置、河流水量调度、寻找建立备用水源等现场应急工作。指导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做好污染物清理、拦截导流、去除等处置工作。

2.2.5 安全警戒组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组成部门:县交运局、县交管大队、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

    责: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和事件危害区域实施警戒、疏散现场及周围人员、保护沿河居民用水安全,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维持社会治安,实施交通管制等。

2.2.6 物资保障组

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组成部门: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责: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各种物资,包括调度应急车辆、现场应急物资、污染物处置物资、后勤保障物资等。

2.2.7 医疗卫生组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责:负责事故受伤人员及受事件影响群众的医疗诊治工作。

2.2.8 事件调查组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或由指挥部指定部门单位负责)

组成部门:县监察委、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根据事件性质及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调查事件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事件损失等。

2.2.9 善后处理组

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组成部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善后处置结束后各种物资处理、各项损毁修复事宜。

2.3联动工作机制

与下游建立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宁强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与汉中市勉县、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建立川陕应急救援与污染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管中双方以传真、文件交换等方式定期向对方通报上下游水质、监测及事故处置情况。当上游发生水污染事件时,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及时将污染事件的原因、污染源危害、处置过程、成效等通报给汉中市勉县、广元市朝天区生态环境局,在应对跨界水污染事件时,应急物资取用遵照方便就近、互补高效的原则,双方市生态环境局应协调保障。

政府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信息报告、工作交接、应急协作等职责,其他部门接到危险品车辆运输事故及泄漏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及时将事件基本信息通报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与上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县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事件信息报告条件和流程、事件指挥权交接条件。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应与G108沿线镇街、勉县、朝天区相关部门保持通讯顺畅,及时获取突发事件信息以及水文水质信息。

3.2 事故报告

G108宁强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威胁沿线群众生命健康及玉带河、汉江、嘉陵江水质时,现场人员或目击人员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地点、事件发生时间、泄漏危化品种类、当前泄漏量及车载总量、当前危化品蔓延形势、现场是否已经采取污染物拦截措施。

县应急管理局或其他部门先于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接到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事故信息时,应立即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当发生水污染事故或发生危化品交通运输事故导致泄漏污染物进入水体,可能会对下游造成影响时,要向勉县、朝天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信息,事态严重时,上报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3.3 预警分级标准

蓝色预警:当G108宁强县境内发生危险品交通运输事故,污染物未进入水体时,发布蓝色预警。或事故发生点为一般环境风险路段且污染物已进入水体时,发布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污染物进入水体,污染物浓度较低,经预测不会对下游勉县、朝天区造成影响时,发布黄色预警。或事故发生点为较大环境风险路段且污染物已进入水体时,发布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污染物进入水体,污染物浓度较高,经预测可能会影响下游勉县、朝天区甚至进入玉带河、汉江、嘉陵江,不会对附近水厂取水点产生影响,发布橙色预警。或事故发生点为重大环境风险路段且污染物已进入水体时,发布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污染物进入水体,污染物浓度较高,经预测可能会威胁附近水厂取水点水质时,发布红色预警。或事故发生点为特大环境风险路段且污染物已进入水体时,发布红色预警。

3.4 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前兆信息研判,由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提出预警建议,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预警。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根据接到的通报信息,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预警建议,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布置、各工作组具体落实,信息发布方式包括文件、新闻、微信公众号推送、短信、广播、张贴告示等。

蓝色预警信息发布时,主要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做好应急准备,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地点、当前态势、需开展的工作。

黄色预警信息发布时,主要通知沿岸受威胁镇村居民停止河中取水,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原因、禁止取水范围、政府已采取的行动。

橙色预警信息发布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沿岸居民,通知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原因、禁止取水范围、政府已采取的行动。

红色预警信息发布时,通知勉县、朝天区政府;通知沿岸居民,禁止在江河中取水。

3.5 预警措施

1)县政府办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用车保障工作,根据各应急单位需求调配车辆,保障现场工作不受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做好事故点及下游水质监测工作。初期监测布点位置和取样时间要尽量密集,在事故点或污染团位置下游10公里内、24小时内保持每2公里一个取样监测点位、每2小时取样一次的监测密度和频率,在20公里以外区域内每5公里设置一个取样监测点、每5小时取样监测一次。以准确掌握污染团前锋位置。(以上距离和时间数据可根据实际河水流速调整)

3)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与勉县、朝天区相关部门保持信息沟通,当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时,及时报告污染团前锋位置、污染物浓度及水文数据,做好污染物迁移预测。根据污染物迁移趋势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4)做好污染物拦截准备工作,事发地镇、街具体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给予技术指导和物资保障,在进入断面处或附近上下游河面较窄、水流较缓的断面处选择拦截位置,调集挖掘机、沙袋等物资,做好污染物拦截施工准备。若污染物为油类或其他非水溶性有机物,联系好吸油毡、围油栏等物资,做好调度准备。

4 信息报告

4.1 初报

对于发布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事件报告并到现场查看情况后30分钟内向宁强县政府报告。

对于首次发布即为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已经跨县、省界)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宁强县人民政府、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对于升级为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已经跨县、省界)的突发环境事件,宁强县人民政府应在预警升级后1小时内向汉中市人民政府报告。

初报报告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危化品类型和泄漏量、危化品泄漏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过程、人员、河水、饮用水源地、空气、土壤等受污染物影响情况、污染物扩散趋势、先期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对上级援助需求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并提供已经或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点分布示意图。书面报告应写明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告方式: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2 续报

初报后,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事件进展和具体需求或上级要求,及时报告事件态势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续报报告内容包括:敏感目标受污染物影响变化情况、污染物扩散变化情况、应急处置措施效果、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4.3 终报

应急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进行终报。

终报报告内容包括: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全过程、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件调查、责任追究、事后损害评估部署等详细情况。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危化品运输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污染物进入宁强县境内水环境或土壤环境中的时刻即默认为响应启动的时间,此后开展的所有行动都认为是应急响应行动。

5.1 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组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当泄漏危化品为气体或易挥发物质时,制定大气环境监测方案,当泄漏危化品进入河流时,制定地表水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包含采样点位、采样方法、监测物质、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并明确各项监测任务的负责人。

县水利局承担水文数据监测工作,及时将水量、水速等数据提供给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并负责饮用水检测工作,在受影响河段沿岸村镇、街居民取用的饮用水开展监测,保障引水安全。若事件发生后,村民不再从受影响河段中取饮用水,则不开展此检测工作,只需在应急结束水质处理达标后,开展饮用水检测,达标后通知民众可正常取水。

5.2应急处置

5.2.1 安全警戒安全警戒组负责。县公安局牵头在事故点及危化品已污染区域周围50米处设置警戒带,禁止人员靠近或穿行。当泄漏危险化学品为苯、甲醇、浓酸、乙醇等易挥发物质时,下方向警戒距离增加至100米。非现场处置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进入警戒区内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呼吸防护设备。

5.2.2 被困人员救援(人员救援、医疗卫生组负责)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被困人员救援、泄漏源头堵漏,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县卫健局负责人员救治。

5.2.3 污染物拦截污染处置组负责。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进行倒罐,转移破裂罐体中危险品。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牵头,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污染物泄漏点周围、蔓延扩散途径中、敏感保护目标周围或上游寻找适宜的拦截、围堵点位,用沙袋、围栏等将污染物拦截在较小区域,防治污染范围扩大。应将污染物引至事故应急池中进行收集,防止污染物进入河水中。

当泄漏点发生在江河岸边时,在污染物蔓延扩散途径中挖导流槽拦截,防止污染物进入河中。

若危化品已进入河水中,若污染物为油性物质,使用围油栏等进行拦截;若污染物为水溶性物质,使用沙袋等筑坝将河水拦截。

当泄漏危化品为流动性不强的粘稠液体或固体时,采用铲除、清扫、集中装运等方式防止污染物扩散。

5.2.4 污染物去除污染处置组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牵头,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负责路面污染物去除:泄漏物质为液态时,使用沙土、生石灰等具有吸附性的材料吸附去除;泄漏物质为固态时,直接铲除。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与水利局牵头河水污染物去除:污染物为油性物质时,使用吸油毡吸附去除;污染物为水溶性物质时,根据污染物具体类型及其物理化学特性,使用药剂去除。(具体药剂选择见应急处置表)。

5.2.5 应急废物处置善后处理组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牵头对应急处置中收集的危化品或处置过程产生的被危化品沾染的污染物质应集中处置,禁止随处乱扔或自行处置。在应急结束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出具污染物集中处置工作方案,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配合处置工作。

5.2.6 饮用水保障污染处置组负责。当发生饮用水污染时,水利局负责启用山泉水等备用水源,为取水不便的村镇铺设临时取水管道,供居民取水。临时取水管道铺设工作由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5.2.7 物资调配物资保障组负责。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应急期间的物资调配工作,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配合,根据应急工作组物资需求、联系能够提供应急物资的部门或企业、制定物资分配方案或物资领取程序。

县政府办负责做好应急车辆分配工作,制定应急期间的公车申请或派遣程序,简化流程、缩短时间,保障应急响应时间和效果。

5.2.8 应急响应终止

当人员全部救援结束,污染处置使环境介质中的污染物达到选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且保持稳定不会反复,即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响应终止命令,结束响应。

5.3善后处置

5.3.1 善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继续对受影响河段进行水质监测,保障河水稳定达标,对应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统一处置。县水利局组织各供水单位恢复供水,对应急过程中建设的临时供水工程进行拆除或加固处置;县应急管理局清点、整理可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并妥善保管;县卫健局继续负责对受伤人员救治。

5.3.2 调查评估

应急结束后,由宁强县政府授权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或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事件调查,调查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监察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需查明事件原因、事件性质、应急处置效果等,提出今后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宁强县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6 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建立环保、应急、公安、交运、水利、交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合的应急工作队伍,进行其他突发事件次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协作工作培训,形成一支训练有素、业务熟悉、协作顺畅、行动高效的应急工作队伍,确保在复杂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开展工作,各司其职的同时保持沟通和合作,顺利完成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

6.2 应急物资保障

加强G108宁强县境内玉带河、汉江、嘉陵江沿线风险源和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增加道路危险路段实时监控系统、高速跨越点径流收集系统、关键点位水质和水文自动监测预警系统、便携式快速检测仪器及装备等能力建设。

加强常用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一是加强G108宁强段沿线镇街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尤其是高风险路段沿线镇街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在事故易发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站,实行共建、共管、共享,使物资储备效益最大化;二是采用企业代储、协议储备等多种社会化储备方式,制定物资调用、征用等工作制度或协议,保障应急期间物资供应。

6.3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需根据突发事件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急装备、物资装备、自身防护装备、应急演练及能力建设;对108国道宁强段沿线镇街增加应急资金支持,拨付专项资金建设应急物资库。

6.4 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风险防范从源头减少发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在危险路段设置提醒标识、限制车速标识、加大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处罚力度,在入境处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信息登记等。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交通事故救援及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分情景演练、分环节演练、与勉县、朝天区联合演练等多种演练方式,演练可邀请省市相关单位观摩指导。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组织演练的单位应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改预案中的对应内容。

7.2 预案修订

本预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当预案修订内容少于全文1/3时可简化修订程序,只需修订后向预案管理部门备案并抄送相关部门。

7.3 宣传培训

加强应急工作和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突发事件防范常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预案内容,接受公众对应急工作的监督。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定期联合组织应急队伍开展交通事故救援及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G108宁强段沿线镇街和村(社区)开展交通事故救援及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人员自身防护等重要工作内容;面向公众宣传常见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和个人防护知识,减少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

附件1

县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1

指挥长

领导、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重要工作决策。

2

副指挥长

协助指挥长,在指挥长无法行使指挥权时,副指挥长代替指挥长行使指挥权。

3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传达指挥部决策及命令,收集汇总各部门每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需求、信息共享等事宜。组织事件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协调保障,协助做好事故救援过程中罐体堵漏,及时进行倒罐转移破裂罐体中危险品等工作。

4

市生态环境局

宁强分局

负责各项环境应急监测、事件态势预测,对污染处置措施提出技术可行性方面的建议、向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指导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做好污染物拦截、导流、围堵点位的设置,做好环境污染物资储备和调拨。协助做好事件调查和评估工作。

5

县水利局

负责水文数据监测,与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协商判断污染态势发展趋势,采取水量调度等措施控制污染物扩散,确保供水安全,并负责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负责收集或检测境内水体的水文信息。

6

县交运局

负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地方公路畅通,保障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受伤人员运输。

7

县卫健局

负责突发事件中人员救治工作。

8

县监察委

配合事件调查及责任追究,负责监督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履行应急职责工作情况。

9

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突发事件人员救援、罐体堵漏转移等工作,协助做好事故处置。

10

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计划、提供应急资金。

11

县住建局

参与应急期间保障供水工作。

12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计受事件影响的农作物信息。

13

县委宣传部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工作。

14

县人民武装部

负责组织协调驻地部队协助做好筑坝拦截等污染处置工作。

15

县公安局

县交管大队

负责做好危险品运输监管,做好危化品运输事故现场处置安全警戒,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置等工作。

备注

各部门负责做好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附件2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县人武部

0916-2666360

县政府办公室

杨光富

0916-4221792

县应急管理局

苏久汉

0916-4220859

县公安局

李彦林

0916-4221154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郑永军

0916-4222881

县交运局

吴生波

0916-4221348

县水利局

张昌荣

0916-4221483

县农业农村局

  

0916-4221469

县卫健局

  

0916-4398002

县财政局

  

0916-4221193

县委宣传部

曹银伟

0916-4221052

县交管大队

朱宏宁

0916-4221075

县消防救援大队

  

0916-4226119

县住建局

王新军

0916-4228181

汉源街道办事处

蒲成波

0916-4221298

大安镇

李智强

0916-4372452

附件3应急工作程序图

应急工作流程图

信息报告与通报流程图

应急监测流程图

发布预警流程图

附件4环境风险物质应急处置卡

中文名

柴油

别名

分子式

无(复杂烃类)

沸点

轻柴油:180370

重柴油:350410

相对密度

0#0.84-0.86

0.87~0.9

闪点

55以上

外观形状

浅棕黄色液体,黏性小。

溶解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醇和其他有机溶剂。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用沙土、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地焚烧。

大量泄漏

地面采用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或用吸油棉垫、沙土等惰性材料进行吸收处理用油污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泄漏至地表水体的,采用活性炭浮坝、吸油毡、围油栏、消油剂等拦截、去除;若无以上专门的应急物资,可用木糠、稻草、泡沫塑料等替代。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呼吸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地表水

采用石油类地表水标准

空气

美国矿山区空气质量标准:轻组分HCC1-121000ppm,重组分HC(以分子量226计)25ppm

中文名

别名

分子式

C6H6

沸点

80.1

相对密度

0.874

熔点

5.51

外观形状

透明无色液体

溶解性

与醇、氯仿、醚、二硫化碳、丙酮、油类、四氯化碳钠、冰醋酸混溶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

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防毒面具与手套,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可用雾状水扑灭小面积火灾,保持火场旁容器的冷却,驱散蒸汽及溢出的液体,但不能降低泄漏物自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或沙土吸收,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大量泄漏

建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化处理

灭火剂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

呼吸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

慢性中毒

可用有助于造血功能恢复的药物,并对症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的治疗原则与内科相同

急性中毒

应迅速将中毒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立即脱去被苯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污染处的皮肤,注意保温。急性期应注意卧床休息

中国

废气最高容许排放浓度17mg/m3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5 mg/m3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0.01mg/L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0.01 mg/L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5 mg/L

污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1 mg/L(一级)0.2 mg/L(二级)0.5 mg/L(三级)

  

中文名

汽油

别名

分子式

C5H12-C12H26

沸点

40~200

相对密度

0.70-0.79

闪点

-50

外观形状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溶解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

用沙土、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地焚烧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具体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呼吸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中国

(未发布)

饮用水源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0.3mg/L

苏联

污水中有机物最大容许浓度3mg/L

中文名

石脑油

别名

溶剂油

分子式

沸点

20~160

相对密度

0.78~0.97

熔点

外观形状

无色或浅黄色液体

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

用沙土、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具体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用水灭火无效

呼吸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中文名

沥青

别名

柏油

分子式

稠环芳香烃的

复杂混合物

沸点

<470

相对密度

1.15~1.25

熔点

外观性状

黑色液体、半固体或固体

溶解性

不溶于水,不溶于丙酮、乙醚、稀乙醇等,溶于四氯化碳等

收集回收或无害化处理后废弃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

呼吸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佩戴防毒口罩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工作服

其他

工作后,淋浴更衣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脱离现场。就医,避免阳光照射

眼睛接触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食入

误服者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中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m380~280(表1);40~140(表2

  

中文名

硫酸

别名

硫镪水

分子式

H2SO4

沸点

340

相对密度

1.8(水)

3.4(空气)

熔点

10

外观性状

纯品为无色无味透明油状液体,一般为黄色、黄棕色或混浊状

溶解性

与水混溶

基本处置

撤离危险区域,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

切断泄露源,防止进入下水道

可将泄漏液收集在可密闭容器中或用沙土、干燥石灰混合后回收,回收物应安全处置,可加入纯碱-消石灰溶液中和

大量泄漏

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内,残余物回收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安全处置

灭火剂

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沙土;禁止用水

呼吸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防护服

其他

不能将水倒入酸中。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入高浓度区作业,应有监护

吸入

应立即脱离现场,休息,半直立体位,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医务护理

皮肤接触

应脱去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水迅速冲洗,并给予医疗护理

食入

漱口,大量饮水。不要催吐,并给予医疗护理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5mg/m3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pH6.5~8.5

  

中文名

盐酸

别名

氢氯酸

分子式

HCl

沸点

108.6(20%)

相对密度

1.20

熔点

-114.8

外观性状

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溶解性

与水混溶,工业级盐酸为31%~36%的氯化氢溶液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

小量泄漏

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用水冲洗后排入废水处理系统

大量泄漏

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集,用泵转移至槽车内,残余物回收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安全处置

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钠、碳酸钠、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消防人员应穿戴氧气防毒面具及全身防护服

呼吸防护

接触其烟雾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时,应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防护服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

吸入

吸入酸雾应立即脱离现场,安置休息并保暖

食入

误服后漱口,不要催吐,并给予医疗处理

皮肤接触

皮肤接触后应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水迅速冲洗

中国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氯化氢气体浓度限值0.25mg/m3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pH值为6.5~8.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pH值为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pH值为6~9

中文名

石油气

别名

液化石油气

分子式

沸点

相对密度

熔点

外观性状

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

溶解性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

尽可能切断泄露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露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灭火剂

具体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容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呼吸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皮肤接触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中文名

甲醇

别名

木酒精

分子式

CH4O

沸点

64.8

相对密度

0.7915

熔点

-97.8

外观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纯品略带酒精气味

溶解性

能与水、乙醇、乙醚、苯、丙酮和大多数有机溶剂相混溶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

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喷水雾会减少蒸发,用沙土、干燥石灰混合,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

建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灭火剂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

呼吸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汽时必须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

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和眼镜15min以上。口服者用清水或硫代硫酸钠洗胃,导泄。

对大量密切接触者或有轻度症状者,须观察24~48h,及时就医

中国

工作场所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50 mg/m3

最高容许排放浓度220 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5 mg/m3

  

中文名

乙醇

别名

酒精

分子式

C2H6O

沸点

78.3

相对密度

0.79

熔点

-114.1

外观性状

无色液体,有酒香

溶解性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尽可能切断泄露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

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具体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

呼吸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过滤式防毒面罩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前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食入

饮足量盐水,催吐,就医

前苏联

大气质量标准  5.0mg/m3

  

中文名

乙醚

别名

二乙醚

分子式

C4H10O

沸点

34.6

相对密度

0.71(水)

熔点

-116.2

外观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气味,极易挥发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治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

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大量泄露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废弃物处置

不含过氧化物的废料液控制一定的速度燃烧,含过氧化物的废料在安全距离以外敞口燃烧

具体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用水灭火无效

呼吸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前苏联

水体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0.3mg/L

污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5mg/L

中文名

环己酮

别名

分子式

C6H10O

沸点

155.6

相对密度

0.95

熔点

外观性状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

溶解性

微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苯、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置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

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具体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min。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暂无

中文名

氯甲烷

别名

一氯甲烷

分子式

CH3Cl

沸点

-23.73

相对密度

1.74

熔点

-97.7

外观性状

无色气体,有醚样的微甜气体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氯仿等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体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厨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灭火剂

具体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露处的火焰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呼吸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性防毒服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皮肤接触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前苏联

嗅觉阈浓度21mg/m3

中文名

三氯一氟甲烷

别名

氟利昂-11

分子式

CCl3F

沸点

23.7

相对密度

1.48

熔点

-111

外观性状

无色液体或气体,有醚味

溶解性

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醚

基本处置

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即时使用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使用

废弃物处置

建议用焚烧法处理。废弃物和其他燃料混合焚烧,燃烧要充分,防止产生光气。焚烧炉排除的氯化氢通过洗涤除去

灭火剂

本品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呼吸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其他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前苏联

水体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0.3mg/L

污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5mg/L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

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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