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强县天津医院儿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人民路东侧长乐锦绣商业综合楼16层1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G-202606
项目名称:宁强县天津医院儿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最高限价:254967.87元
采购需求:病房墙面装饰、病房及病房卫生间更换、病房卫生间吊顶拆除更换,过道墙面装饰,过道吊顶拆除及更换 ,办公室门更换,踢脚线 安装,过道扶手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人民路东侧长乐锦绣商业综合楼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购买(谢绝邮购)
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强县天津医院6楼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9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强县天津医院6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强县天津医院
地 址:陕西省宁强县汉源镇羌州路
联系方式:0916-4221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木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人民路东侧长乐锦绣商业综合楼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1357169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71691055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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