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2026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阳光招生政策规定及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政策规定,持续深化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推动阳光招生信息化便民举措落地见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从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科学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有效遏制盲目择校乱象,全力营造公平有序、和谐健康的教育良好生态。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园小班: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一年级: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按程序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3.七年级:2026年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招生计划
1.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县幼儿园:拟招8个班200人(其中汉源户籍180名,非汉源户籍20名)。
县第二幼儿园:拟招7个班175人。
县第三幼儿园:拟招3个班75人。
西城新区幼儿园:拟招3个班75人。
新星幼儿园:拟招2个班50人。
2.非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非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由各镇街总校根据本镇街实际情况统筹下达。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县南街小学:拟招8个班360人。
县南街小学东城校区:拟招2个班90人。
县北关小学:拟招6个班270人。
县实验小学:拟招6个班270人。
县西城小学:拟招2个班90人。
县第一初级中学:拟招16个班800人。
县北城实验学校:拟招一年级2个班90人,七年级6个班300人。
2.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各镇街总校根据本镇街实际情况统筹下达。
四、招生条件
(一)招生类型
按照全省有关规定,将招生对象分为户籍类和随迁类两大类。凡是户籍在我县的适龄少年儿童为户籍类,凡是户籍不在我县的适龄少年儿童为随迁类。户籍类又分为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房产类)和其他(含政策准入类、就业随读类、经商营业类、务工类等)三类;随迁类又分为就业随读类、经商营业类、务工类等。
符合多种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种类型作为入学条件。
(二)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
1.户籍类
(1)房户一致:幼儿或学生户籍属于汉源街道户籍,且与家长在同一户籍簿,住房在户籍地址范围内(含因其他真实客观历史原因在汉源街道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到户籍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新迁入户籍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城区亲友处或学生户籍为独立户籍的,不作为户籍类入学条件,其学生应返回父母实际户籍地入学。
(2)房户不一致(房产类):在汉源街道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且房产所有人与幼儿、学生户籍在同一户籍簿,提供房产资料作为入学条件(房产资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前),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有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入学条件。各类住宅房产非房产所有人居住而转租给别人居住者的子女或者出卖转让后未过户无正规部门备案合同、证明材料购买方的子女不得以此房产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仅有购房合同实际未入住的,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者,需由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房产所有人属幼儿、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如果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可以以房产类报名。因县城规划拆迁户和父母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在城区等人员的子女,实际户籍与实际住房分离的,按住房实际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3)其他类
①政策准入类:以下情形可享受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其他国家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以上几类只能选择幼儿、学生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②就业随读类:户籍在我县但未在汉源街道办,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选择幼儿、学生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③经商营业类:户籍在我县但未在汉源街道,父母长期在汉源街道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且正常营业的(父母一方是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和变更时间在2026年1月1日前),到经营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④务工类:户籍在我县但未在汉源街道,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稳定务工一年及以上的,在汉源街道有稳定住所,到所租房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2.随迁类
①就业随读类:户籍未在我县,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子女,并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可选择幼儿、学生父母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②经商营业类:户籍未在我县,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汉源街道居住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且正常营业的(父母一方是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或变更时间在2026年1月1日前),并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到经营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③务工类:户籍未在我县,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汉源街道稳定务工一年及以上的,在汉源街道有稳定住所,并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到所租房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幼儿园申请入学。
(若随迁子女父母在汉源街道有房产,则可按照户籍类中的房户不一致类报名。)
(三)非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非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各镇街总校负责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参照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执行,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招生。
五、报名时间及招生录取
(一)幼儿园招生
1.报名时间。非城区幼儿园报名时间为8月20日;县幼儿园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2日,其余城区幼儿园报名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23日。
2.报名方式。县幼儿园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案见县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其余幼儿园实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城区幼儿园对照户籍类和随迁类的招生条件,通过线下逐一审查幼儿入园资格。具体报名详情请关注各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家长按照要求准备好所需资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要真实有效,一旦查实弄虚作假,取消该幼儿在城区幼儿园入园资格。非城区幼儿园资格审查参照城区幼儿园执行。
4.录取方式。城区幼儿园按照户籍类中房户一致、户籍类中房户不一致(房产类)、政策准入类、就业随读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经商营业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务工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的顺序录取。非城区幼儿园录取方式参照城区幼儿园执行。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报名时间。8月23日至8月27日家长网上登记报名,学校同步进行初审;非城区学校8月28日按招生类型进行审核录取,城区学校8月29日至8月30日按招生类型进行审核录取。
2.报名方式。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家长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利用手机端秦务员APP、支付宝秦务员小程序或在电脑端登录“陕西政府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先点击办事指南,再点击在线办理,定位至宁强县,根据提示完成信息采集后选择1所学校报名。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对操作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家长,可在学区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学区学校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3.资格审查。以划定学区为依据,对照户籍类和随迁类的招生条件,通过线上、线下逐一审查学生入学资格。同时,家长、学生务必关注所申请报名学校的通知信息,按照要求准备好所需资料到学校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要真实有效,一旦查实弄虚作假,取消该生在城区学校入学资格。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查参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4.录取方式。按照户籍类中房户一致、户籍类中房户不一致(房产类)、政策准入类、就业随读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经商营业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务工类(含户籍类和随迁类中的该类)的顺序录取。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方式参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三)统筹调剂
1.城区幼儿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顺序录取到某类时,该类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在汉源街道办辖区内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毕业的幼儿、学生,优先录取时该类学位依然不足或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幼儿或学生,同时该园校不再接收该类顺序后其他类型的幼儿或学生报名。需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的城区幼儿园或学校,将在县教体局监督下错时进行。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未录取的幼儿或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园校,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园校就读。未在网上注册报名义务教育学校造成无法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调剂,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非城区幼儿园、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若需统筹调剂,参照城区幼儿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执行,由各镇街总校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县直园校和各镇街总校校园长为成员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招生入学工作。各园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园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2.保障特殊群体。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在我县按时入学;要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安置,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推进实施“长幼随学”服务,原则上多孩家庭子女安排在同一所园校就读,各园校要严格审查就读资格,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解决多孩家庭实际困难,但不得含有在县内自由择校的内容,录取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3.加大宣传引导。各园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报名流程、时间节点,深入解读招生政策、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操作指南和热点问题,引导家长树立理性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
4.强化督导问责。各园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均衡分班、招生工作纪律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要设立并畅通招生咨询投诉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招生报名期间,县教体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园校招生报名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网上初审、现场资审、统筹调剂等环节公平公正。对招生乱象频发、情节严重、顶风违纪的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宁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

2.宁强县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所需材料清单

3.宁强县2026年秋季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操作视频指南
宁强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11日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