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陕西亮保物资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6月24日对陕西亮保物资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备案)一案依法做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宁市监撤字〔2026〕1号),决定撤销陕西亮保物资有限公司李宁坤的股东、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因陕西亮保物资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以及电话均无法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上述作出的行政决定,通过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为30日。
附件: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宁市监撤告字〔2026〕1号)
附件: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宁市监撤字〔2026〕1号)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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