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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强县2026年度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中共宁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关于公布《宁强县2026年度中小学社会事务

进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严格对照《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6年度)》《汉中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6年度)》文件要求,持续规范各类社会事务、各类活动进校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宁强县2026年度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抓好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压实属地责任,从严规范事项准入

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校园事务清单化管理制度,全面以县级白名单为依据开展各类进校园活动。严格实行总量管控,严控进校园活动频次,确保各校每学期各类合规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要精准厘清教育教学本职工作与各类社会性事务边界,坚决杜绝无关事务进校园,切实把为教师减负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明晰职能职责,依规有序开展活动

县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年度白名单划定范围,统筹谋划本行业、本系统进校园工作。因应急处置、政策宣讲等确需临时开展、未列入白名单的紧急事项,必须提前履行审批报备程序,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入校开展。列入白名单的进校园活动,牵头单位要主动配套师资、物资、经费等保障力量,贴合校园实际务实开展,严禁走过场、重留痕,严禁挤占课时、加重师生负担。各牵头部门每季度按时汇总报送进校园活动开展台账及工作总结。

三、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督导从严管控

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白名单刚性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登记全流程制度,未纳入白名单的各类事务一律严禁进入校园。县教体局将白名单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评、履行教育职责督导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入校排查督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师生、群众反映各类违规进校园问题,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全力营造清静安心、潜心育人的校园育人环境。

联系电话:0916-4397325    邮箱:724213513@qq.com

附件:1.宁强县2026年度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2.宁强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3.宁强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程序

中共宁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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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教育工作小组秘书组。

中共宁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2026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2

宁强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准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事务,可以进入校园,并纳入白名单管理:

1.法律法规或者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且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素养有直接关系的社会事项;

2.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等活动,包含涉及中小学校事项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3.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的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4.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总量控制在10项以内,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县级将参考市级“白名单”,对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进行统筹合并。

5.补充说明: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进行部署安排的,学校要结合自身教育教学需求,自主选择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不纳入管理范围,但需向县教体局报备。

附件3

宁强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审批报备程序

一、常规性社会事务。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每年12月底前,相关部门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其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相关事项列入“白名单”,原则上于次年3月份面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特殊紧急事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对于确需进入中小学开展的临时工作任务,须将事项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考核评价等内容及时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备案。

三、白名单过程管理。对列入“白名单”的事项,牵头实施部门应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包括:事项内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时间地点、开展形式、验收方式、条件保障等。在活动开始前1个月,牵头实施部门应将工作方案报送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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