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北路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6-422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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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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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侯代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中路玉兴路1号楼3单元1101室 |
陕(2026)宁强县不动产权第0000265号 |
侯宁 |
登记机构:宁强县不动产登记局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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