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答辩:采用上微型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分备课、上微型课、答辩三个环节,其中备课60分钟,上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测试答辩顺序、课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测试答辩分值总分为90分,其中上课占80%,答辩占20%。
2.教案评价:参评人提供2025年春季学期本人手写教案,评委审查教案并依据“教案评价要点及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教案分值为10分。提供教案具体要求是:内容完整、教学环节设计合理、符合教学常规要求,教案无破损,有本单位教研组长或教务主任日常检查签字且封面上有校长审查核实的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确认;不提交教案的,不得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案无学校审核是否属实意见、校长签名及加盖公章的不予量分。
2.答辩内容。答辩内容为“个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实绩评价和个人本次上微型课的课后反思”两部分组成。
2.成绩运用。每组成绩从高到低评定“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员按不超过10%确定,高级“一般”等次人员按不低于15%确定,一级“一般”等次人员按不低于10%确定,每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规定比例淘汰。测试答辩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等次人员(含良好等次)及免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优秀等次两年内有效,良好等次申报当年成绩有效。
2.材料准备。相关教材和用纸由县教体局统一准备,用笔由参评人自备;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时参评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登记表》(表中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贴小2寸照片1张)及本人教案。
3.上微型课及答辩。进入备课环节的测试答辩人员,除备课用笔外,不得携带任何教辅资料;微型课开始展示前,参评人员应向评委提交本人携带的《汉中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登记表》,并报告自己的上课顺序号、上课课题;展示结束后随即进行答辩,参评人员接受评委现场提问,评委提问及答辩时间共5分钟。
2.测试答辩现场参评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计时器及其他作弊辅助设备,入场前必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一经发现违规即取消测试答辩资格,成绩作废;测试答辩人员在考点不得高声喧哗,在候考室、备课室须保持安静并注意维护公共卫生。
3.本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由督查组全程监督并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中,评委、监考员、计分员中与答辩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答辩公正的,要立即报告督察组并实行回避,答辩前发现的,将立即重新抽调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一旦发现的,将取消相关人员的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现场除评委和场内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过程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影响客观公正的行为,现场取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人员成绩并3年内不得参与职称评审,同时对相关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5.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中不认真负责、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所有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及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往返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本人交通、人身、饮食等一切安全。
7.其他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宁强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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