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陕西亮保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初一):
我局依法对陕西亮保物资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取得设立、变更登记的行为开展调查。因你单位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宁市监询通〔2025〕1-3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凤玲 联系电话:0916-4223166
联系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中路
附件:《询问通知书》(宁市监询通〔2025〕1-3号)
《询问通知书》(宁市监询通〔2025〕1-3号)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