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查富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宁不动产登公(2025)51号
因本人(单位)保管不善,将陕(2020)宁强县不动产权第0010938号,地址:宁强县陕南移民筒车河安置点筒车河移民安置社区56幢二单元4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冯查富
发布单位:宁强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