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花林权证遗失声明
宁不动产登公(2025)47号
因本人(单位)保管不善,将宁林证字26080803035号,地址:宁强县青木川镇后沟村三组《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金花
发布单位:宁强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