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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5年全县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的通知

宁强县水利局

关于明确2025年全县水电站

安全生产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的通知

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各水电站:

按照汉中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小水电防汛度汛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汉水发〔2025〕34号)文件要求,确保水电站安全运营安全度汛、持续健康发展,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现将宁强县2025水电站安全生产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及退出类水电站保留设施责任予以明确(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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