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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红十字会接受捐款捐物方式


机构简介: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基本原则是: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宁强县红十字会是县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属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县级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机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红十字会章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促进和平进步事业。开展工作有:接受捐款捐物,救灾、救助、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捐献,普及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对外红十字交流,红十字青少年教育,艾滋病防治宣传等。

接受捐款捐物方式:按照红十字会接受捐款捐物相关规定,为方便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组织、企业、个人奉献爱心,捐款捐物助力人道救助、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残疾救助、困难家庭及学生救助等。公布接受捐款捐物方式如下:

一、接受捐款:1、银行转账:户名:宁强县红十字会,账号:2663590104000472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强县支行营业部。或扫一扫宁强县红十字会聚合收款码,在扫码“添加备注”中注明捐款人、捐款用途和联系方式(添加备注说明最多30个字)。

(特别提醒:1、扫码前,请确认聚合收款码是来源于本网站公布的聚合收款码,其他途径获取的聚合收款码存在风险谨防网络诈骗2、扫码显示:付款给商户:宁强县红十字会,再支付捐款。3、本单位接受捐赠从未参与任何快递扫码刷单返利、返款等活动,提醒社会各组织和个人,谨防网络诈骗。)

2、捐赠现金:到县红十字会现场捐赠或联系红十字会具体确定捐赠事宜。

二、接受捐物:与红十字会联系,确定捐物具体接受事宜。

三、捐款捐物步骤:1、捐款捐物人(或单位)与红十字会联系确定捐款捐物事项。2、捐款捐物人(或单位)出具捐赠函(红十字会可提供样本函)。3、捐款人(或单位)转款或捐赠现金,红十字会接受捐物。4、红十字会出具捐赠票据。5、公示(公示在县政府网站“最新公开”栏)。

四、接受捐款捐物联系方式:宁强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0916--4398435,0916--4398436,联系人:王艳芳,王海南,宋向荣,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北大街39号(宁强县委办公楼616室),邮政编码:724400。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向善、为善、扬善是人类最美丽、最动人的品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传承行善扬善、乐善好施中华美德,感恩有你爱心善举、关心关注红十字事业。

搭建爱心桥梁,汇聚人道力量,县红十字会向所有捐款捐物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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