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的公告
为有序实施我县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切实发挥培训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根据《汉中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参加备案的范围
在汉中市内依法注册并正常运营,且有意向、有能力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技术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二、申请备案流程
符合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按照附件所列申请范本,书面填写完整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在规定日期之前报送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备案,逾期未书面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年度不得参与我县技能培训。备案申请时间终止后,县人社局、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申请备案的培训机构从培训场地、培训资质、以往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分,总评分在90分以上的方可纳入2024年度宁强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审定会议综合审定。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申请书;
2、培训场所证明资料;
3、师资力量及管理人员证明资料;
4、相关管理制度;
5、以前年度申请工种(专业)培训成效证明资料。
四、申请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只开展一次备案工作,其他时间均不再接受备案。
五、备案结果应用
本次备案工作结束后,总评分达到要求且经会议审定同意参加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本年度按照申请的培训工种(专业),与县人社局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后,在我县境内按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联系人:陈连华 柏 军 联系电话:0916-4220177
附件:1.申请书(范本)宁强县技能培训申请书(1)
2.2024年拟培训工种宁强县2024年市场紧缺及本地特色职业培训拟培训工种
3.量化评分表量化评分表(1)
4.考察组名单宁强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察组名单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