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共12类食品87批次,不合格食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不合格情况:食用农产品抽检39批次,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抽检4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抽检7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抽检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抽检11批次,不合格1批次。
2.合格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酒类3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宁强县西多亚蛋糕店销售的白切面包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58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2.宁强县王悠悠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14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宁强县多又好蔬菜超市销售的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586g/kg,标准规定≤0.2g/kg。
4.宁强县榴芒鲜森果蔬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68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5.宁强县多又好蔬菜超市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822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6.汉中羌州天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椒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137mg/kg,标准规定≤0.05mg/kg。
7.宁强县诚信志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戊唑醇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91mg/kg,标准规定≤0.05mg/kg。
三、不合格处理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4.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附件4: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