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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1月30日在宁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张怀宏

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财政决算已经由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现在,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和批准。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7,084万元,占预算26,600万元的101.8%,同比增长12.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072万元,占预算15,800万元的101.7%,同比增长16.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991万元,占预算85.4%,同比下降0.4%;非税收入完成5,081万元,占预算173.4%,同比增长83.2%。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9,701万元,占调整预算169,769万元的99.96%,同比增长11. 8%。具体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98万元,占预算的99.6%,同比下降12.3%;公共安全支出6,390万元,同比增长10.1%;教育支出46,585万元,同比增长2.5%;科技支出916万元,同比增长1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16万元,同比增长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13万元,同比增长20.5%;医疗卫生支出25,482万元,同比增长36.9%;节能环保支出8,973万元,同比增长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8万元,同比增长4.2%;农林水事务支出31,328万元,同比增长20.6%;交通运输支出803万元,同比增长6.9%;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689万元,同比增长7.8%;住房保障支出14,600万元,同比增长2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支出407万元,同比增长52.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和国债还本付息等支出563万元,同比下降16.2%

(二)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今年9月,市财政局以汉财办预〔2015〕63号文件正式批复了我县2014年财政决算,批复的决算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情况大致相同,但稍有变化,主要是省财政扣减我县2012年度中央统借统还专款2,206万元,专款转移支付减少2,206万元;市财政增加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3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结余减少36万元;企业基本养老政府分担机制上解增加244万元,全县支出增加244万元。由于不允许调减财政支出,且必须保证收支平衡,因此只能在其他调入资金中增加2,242万元,除盘活以前年度存量资金调入927万元外,其余空调资金1,315万元需要在今年消化。

公共财政决算平衡情况: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072万元,上级转移性收入149,282万元,调入资金5,879万元,总收入为171,23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9,701万元,上解支出839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25万元,总支出为171,16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8万元,累计赤字13,60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6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8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66万元,上解支出36万元,调出资金3,23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84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预算收入超收安排和使用情况。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5,800万元,实际完成16,072万元,超收272万元。超收收入全部安排用于弥补教师绩效工资缺口。

(五)超预算支出情况。在市财政局批复我县2014年决算中,扣减上级专款指标2,206万元,增加上解支出496万元,调整基金预算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90万元,全县财政总支出增加4,292万元,形成超预算支出。

二、201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多措并举、强化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增。面对经济增速趋缓、重点项目税源减少、“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的严峻形势,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大力实施综合治税,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积极开展税源清理,狠抓欠税清缴和非税征管,累计清收入库西成客专和其他重点项目欠税3,300万元,稽查入库单位房屋出租和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680万元,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二)发挥职能、服务大局,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1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筹措产业发展资金7,429万元,大力支持茶叶、生猪、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发展。三是投入资金4,038万元,完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和卧龙台电站、千山茶叶等9户企业技改扩能,解决23户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3个,到位资金23.5亿元,新引进企业4户;落实营改增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1,68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全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8亿元。四是安排资金44,886万元,确保陕南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实施。

(三)优化结构、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民生投入,民生支出146,550万元,占财政支出86.4%。一是大力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支出46,58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学前一年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就学和营养餐工程全面实施,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助学金制度、教育经费保障和校舍维修等制度惠及城乡3.8万名中小学生,城乡教育教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成功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二是积极推进全民社保工程。争取上级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7,821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为31,822名城乡低保人员、1,698名五保户发放生活补助6,356万元,为25,444名7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1,876万元。三是深入推进卫生健康工程。筹措资金5,125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公立医院和镇卫生院职工工资,解决769名村医养老问题;报销新农合参合农民医药费78.9万人次11,923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0,577人次1,280万元。四是实施住房保障工程。投入资金17,292万元,新建保障性住房1,435套,安置入住507户。五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投入资金1,140万元,支持基层文化馆(站)建设、文化电影下乡以及龙舟赛、摄影书画大赛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六是大力推动三农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放退耕还林、粮食综合直补等各项惠农补贴6,340万元;争取革命老区、“一事一议资金1,892万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848万元,保障重点镇建设、陕南移民搬迁和扶贫开发等项目顺利实施。

(四)创新机制、推进改革,科学理财取得实效。一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县镇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全面上线运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全面实施,部门单位支出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制定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对扶贫、文化、教育等方面财政投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省级文化旅游名镇青木川镇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基层政府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四是开展财政结余结转和往来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333万元。五是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债务化解考核激励机制,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化解债务的积极性,清理化解各类政府性债务25,692万元。六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摸清了家底,全县国有资产总量达到14.3亿元。

(五)强化监管、防范风险,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在各镇开展财务大检查,对财政运行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基层财政规范运行。二是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行为。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将财政投资项目全部纳入预算评审范围,全年评审项目45个,评审资金20,365万元,审减资金968万元。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差旅、会议、培训等管理办法,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1.7%。五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增强财政运行透明度。六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采购总额3,289万元,节约资金351万元。

三、重点支出绩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重点支出及绩效情况。年初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支出5,650万元,执行5,60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执行535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搬迁、农村扶贫开发、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项目前期经费;生态建设1,000万元,执行681万元,主要支持汉水源森林公园和百里生态文明长廊建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550万,执行567万元,重点扶持生猪、茶叶、中药材和食用菌等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发展1,000万元,执行1,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旅游宣传及青木川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小城镇建设1,000万元,执行920万元,用于汉源、阳平关等11个镇建设;招商引资200万元,执行50万元,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工业发展200万元,执行78万元,主要用于“四上”企业考核、解决企业遗留问题以及慰问困难职工等;考核奖励200万元,执行110万元,用于兑现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突发事件应急500万元,执行1,16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学教活动和大型会议、困难群众慰问、阳安铁路建设民兵及企事业单位农业籍人员工龄补助、龙舟赛等群众文体活动、重大疾病防治等。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上级下达我县各类专项资金101,844万元,已按照项目进度和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全部拨付到位。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审核拨付资金,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上级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2014年,市财政通过预算下达我县各类补助资金149,282万元,减去上级专款76,102万元、专项上解839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625万元后,当年可安排支出的补助为71,716万元。我们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原则,安排工资、离退休费、优抚、低保补助和取暖降温等人员经费59,632万元,安排机关运转经费2,366万元,安排民生配套资金9,718万元。

四、县人大常委会审查2013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局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人大常委会审查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源建设目标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全年安排拨付产业发展资金11,467万元,大力支持农业、工业和旅游业发展,努力培植支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财源体系,进一步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二是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最大限度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当年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7,821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县财政困难。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健全管理制度,将财政投入5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积极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四是完善部门预算及定额标准体系,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1.7%。

(二)审计局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应缴未缴预算收入问题,已在2014年全部缴入了县级国库;超预算支出问题,我们在2014年已进行了积极纠正,对预算变动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我们已在2014年初将欠拨挂账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借款未及时清收影响资金正常调度问题,通过开展财政往来和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进行了整改,共清收财政借款1098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333万元;对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我们及时调整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加快了资金审批、拨付进度;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完善了采购程序,确保了政府采购规范进行;对于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业务招待费超标、违规现金结算等问题,我们已结合“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处理。

附件:1、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报告附表

         2、2014三公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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