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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电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导向,深挖宁强农副产品特色优势,狠抓品牌培育和质量认证,力促“宁强制造”与互联网高效对接,健全和完善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工业品下行与农产品上行同轨同步,努力汇聚推动宁强追赶超越、加快发展的新动能。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机制完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健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以县级服务公共服务中心为龙头、镇级服务站为支撑、村服务点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村级电子商务网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具备网上代销代购、代收代发、代换代退、缴费充值、信息发布及电子结算等服务功能;3年内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电商培训专业化程度显著提升,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构建实现物流快递服务的乡镇覆盖率70%,且为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服务的物流体系。

三、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产品齐全,能够服务全县且具有开放性、市场化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涵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功能,能为从事网络创业和电商从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服务;能采集、统计县域真实有效网络交易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为当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营销推广等服务,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及基础装修。(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配合单位: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建设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电商企业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牵头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建设服务农村的公益性县域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完善县城到乡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升级改造镇村物流快递配送分拣站点,建立公开、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平台,补贴购置车辆等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第三方物流企业、县交运局、各镇办)

(三)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宣传,针对县镇村干部、农村电子商务从业、创业人员,涉农企业工作人员等提供的公开、免费的基础普及培训和增值培训;建立农村电商创业培训机制,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人员提供增值培训,针对已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并定期统计从业人员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电商人才普及及增值培训累计达到3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教体局、县妇联、县残联、各镇办)

(四)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供应链管理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农商互联”网销产品对接工作,引导和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紧紧围绕主导产业、主打品牌,构建“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为本地农产品开展溯源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建立当地农产品网销标准,重点支持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品,带动农民群众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办)

(五)建设电子商务品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宁强特色的农村产品、旅游产品线下体验馆并同时打造网上展示大厅,为当地农特产品开展平台展示与网上销售提供服务、开展品牌营销活动、对接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在农产品网络销售过程中,应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探索我县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开展农村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指导创建自有品牌,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络营销;建立专业团队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产业提供网络销售服务,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合局、各镇办)

(六)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体系。对我县已建成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软硬件进行必要的改造提升;对接适应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特点的电商平台,完善拓展镇村服务站点功能,能够提供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宣传等便民服务内容以及其他增值服务;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镇村站点运营人员业务操作水平,熟练掌握网络代购,快递物流安排,后台信息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站点能够持续开展电商服务,实现行政村服务站点激活运营覆盖率50%以上。(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县扶贫办、各镇办)

(七)大力推进电商扶贫。鼓励县内电商企业开展电商扶贫,培育支持一批扎根贫困地区的电商企业,支持贫困户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网店;优先安排符合条的贫困户运营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鼓励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物流快递企业、网货供应企业、互联网企业安置贫困人口就业;推广“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积极探索更多有效的电商扶贫举措,实现直接、间接带动贫困户,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镇办)

(八)其他重点工作。其他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任务分解一览表》(修订版)进行。

四、日常检查与监督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财政专项资金高效运转,强化日常监督与检查,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一)财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小组: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要求,定期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有效、安全支付,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审计局、县纪委、县经贸局、县电商办、各项目承办企业)

(二)项目进展与质量监督检查小组:由县电商办负责制定项目任务清单,检查小组按照项目清单内容,按月定期开展项目进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小组牵头单位由各标段牵头单位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检查监督。

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至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汇报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至20195月):制定《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后报省商务厅备案;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农村电商,营造浓厚发展氛围,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前期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96月至201912月):全面启动项目建设,督促指导承建企业按照《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签订的合同,确保在既定时限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对项目建设实施全程指导监管,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改正,确保项目规范建设和运营。

(三)自查自评与中期评估阶段(20201月至3月):严格对照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积极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中期检查验收。

(四)提升阶段(20203-2020年12月):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经验和不足,结合我县实际,建立电子务发展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县域电子商务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国家最终验收顺利通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电商办,由县电商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上统一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做好电商公共服务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农村产品上行等工作,着力凝聚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狠抓业务培训。各镇(办)、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法》等电子商务知识宣传普及和安全教育活动,广泛宣讲中省市县有关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不断普及互联网思维和电子商务知识,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培训计划,邀请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中介组织和大专院校来宁开展专项培训,积极为全县电商从业人员提供商务信息服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市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导考核,强化监管措施。由县考核办牵头,县电商办负责,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办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建立健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激励机制,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持续高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电子商务企业资质审查,严格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努力为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任务分解一览表


附件

宁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任务分解一览表(修订版)

(基础分100分,加分项10分)

指标体系

指标解释

具体内容

评价材料

单位分工

完成时限

农村

电商

服务

培育

(10分)

面向农村地区提供网络购销、仓储配送、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前链条服务的电商服务业建设情况(4分)。

具有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或电商企业至少1家,且对村级网点提供网络代购、仓储配送,在线支付等基础服务(2分);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提供增值服务,提供以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为核心的农资电商服务(2分);为县域实体经济提供电子商务综合性服务,加速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1分)。

示范县公共服务中心的功能本县电商服务企业的服务产品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农业农村局

各承办企业

2019年12月底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情况6分)。

电子商务网点村级覆盖率在50%以上,站点分布合理且各村点开展电商服务(包括代购代销、代存代缴等)(4分)。

示范县行政村清单(本县行政区划文件用于证明行政村数量)

县民政局

201912月底

本县具备电子商务网点的行政村有关材料(包括该网点的联系人、地址、所在行政村、电话)(以“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填报的名录和交易情况为主要评价材料);农村电子商务网点视频资料站点布局规划。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陕西羌州控股集团

各镇办

承办企业

20202底前

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负责人业务操作熟练程度(2分)

网络代购操作快递物流安排后台信息管理等操作情况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陕西羌州控股集团

各镇办

承办企业

201912月底

县域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服务网点的布局规划,同一行政村,中央财政支持网点原则上不超过1家(-5)

村级服务网点与物流配送点的协调情况公共服务中心对网点布局的统筹完善网点功能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情况,对网点负责人的培训等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承办企业

2019年12月底

农村

电商

物流

体系

建设

(10分)

具备功能相对完善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仓储及物流服务设施,物流快递企业镇(办)覆盖率超过70%,且为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点提供服务,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资源共享。(3分)

所有县级电商仓储点清单包含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现场照片场地租赁合同物流服务设施建设或购买记录等证明材料物流快递企业列表及相关证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实际办公地址办公场地照片;2019年的物流配送相关记录文件(送达乡镇及行政村的配送记录)。市级邮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快递镇(办)覆盖情况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各镇(办)

承办企业

20202

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3分)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3-7天内完成配送。(2分)

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实现县镇村三级统一配送体系1分,降低物流成本,上行物流快递价格低于或与同等区域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持平1分

县镇村三级物流解决方案物流整合的说明材料物流配送记录及整合前的物流价格与主流电商平台价格比较情况的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各镇(办)

承办企业

20202月底

同一条线路,中央财政支持物流企业不超过1家。(-5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物流企业的账面明细(包含企业名称)

县电商办

2019年12月底

农村

产品

网络

销售

促进

5分)

对辖区内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农产品电商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1分)并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合理的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措施。(1分)

全县农村产品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农产品电商企业情况基本档案或报告;以及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政策文件。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

承办企业

2019年12月底

建立专业团队,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3分)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县文旅局

承办企业

2019年12月底

在农产品网络销售过程中,应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问题。(+1分)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标准应用的证明材料(产品照片和政府相关文件);本地制定农产品流通标准的政府文件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

承办企业

2019年12月底

建立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和溯源体系。(+1分)

电商办

201912月底

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线上销售(+2分)

县经贸局

农业农村局

20202月底

培训

人才

培养

(10分)

组织政府企业农民参与电子商务政策运营操作等培训机制建设情况(10分)

定期开展农村电商公共宣传1分),针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同时在网上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1分)

培训通知(要有收费标准、培训范围等信息)、培训课件、现场照片、培训网址、培训学员名单、签到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从业和创业情况的统计等证明材料;是否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地方培训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团县委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局

县人社局

县教体局

县妇联

县残联

20202月底

建立农村电商创业培训机制,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人员提供增值培训;(2分)针对已培训人员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2分),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1分)

基础普及性培训和增值培训累计3000人次以上且完成目标任务50%以上(3分),培训20003000人次且进度目标30%以上(2分),培训2000人次以下且进度目标10%(1分)。

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可持续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电商运营(培训)中心、农村电商产业园、物流配送体系等是否具有开放性,是否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是否仅向特定企业提供服务-7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收费是否合理(-3分)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电商运营(培训)中心、农村电商产业园、物流配送等企业的收费标准及制定依据等证明文件。

县电商办

承办企业

2019年12月底

组织

管理

18分)

组织协调

1.5分)

建立示范县负责同志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提高政府服务水平(0.5分);制定了科学严谨的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提出了合理的目标、时间节点,且工作方案得到基本落实(1分)。

成立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综合示范县工作方案文件

县电商办

20198月底

资金和项目管理

4.5分)

建立本县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0.5分)定期现场查看资金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记录文件(2分);

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文件;现场查看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的记录材料(包括检查时间、项目、工作成果等)。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

县审计局

县电商办

20202月底

资金使用方向是否合规,使用程序是否规范,如票据是否完整(2分)

中央财政资金账目拨付文件、凭证,被扶持企业资金使用账目及凭证(项目承办企业提供)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

县审计局

县电商办

20202月底

公开透明

(8分)

网络公开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并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公开2分,未公开-2分)

在省级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情况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情况

牵头单位:

县信息办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

20198月底

及时在网络公开已经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基本信息,内容包括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政府决策文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并每月更新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者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已公开2分、未公开-2分)

在省级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决策和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情况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情况

牵头单位:

县信息办

配合单位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县电商办

20202月底

信息

统计

3分)

按照综合示范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向示范县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情况,及签订的相关协议(是1分,否-1分)

协议提报信息等证明材料

县电商办

201912月底

是否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是2分,否-2分)

绩效评价材料以“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数据为主要来源。检查物流、服务网点、资金拨付等情况时,核查信息系统数据填报。

县电商办

201912月底

3.定期对本县电商扶贫信息进行统计,包括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情况、电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情况等(+1

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量和效果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增收脱贫情况等统计信息或“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数据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县扶贫办

201912月底

市商务局评分(5分)

由市商务局对平时工作进行评价(5分)

县电商办

2020年2月底

推进

政策

6分)

出台促进和规范政策3分)

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1分)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或指导性文件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的支持相关政策文件地方财政扶持资金政府预算文件及相关资金拨付凭证(注明该县是否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或集中连片贫困县并附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

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

县金融办

自然资源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201912月底

建立符合本县实际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机制(1分)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1分)。

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机制相关文件商务信用评价相关文件以上两个制度的应用及效果说明材料

牵头单位:

电商办

配合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201912月底

典型经验提炼宣传3分)

1.示范县电子商务发展或电商扶贫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被中央主流媒体报道,或被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三部门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3);被省级主流媒体报道,或被省级商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在省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或被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在官方网站上发布(2)(本条不重复记分)

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

县文

县扶贫办

县财政局

县电商办

20202月底

2.示范县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被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三部门在全国性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2分);被省级商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1分)。

电商

促进

(3分)

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情况(3分)

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3分)

年度或季度网络交易额变化情况材料(当地统计、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权威数据机构发布数据)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县统计局

2020年2月底

促进

销售

9分)

农村网络零

售额增长情况9分)

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3分);增长25%-30%(2分);增长20-25%(1分)。

年度或季度农村、农产品、在线旅游等网络零售、变化情况材料(当地统计、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权威数据机构发布数据)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县统计局

县文旅局

201912月底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2分);增长20%-30%(1分)。

在线旅游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2分);增长20%-30%(1分)

在线餐饮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2分);增长20%-30%(1分)

带动

农村

就业和

创业5分)

带动农村就业和创业

5分)

全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增长情况,网商数量同比增长20%以上(3);增长10%以上(2

网上数量和增长情况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人数(当地统计、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发布数据)。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县统计局

县扶贫办

县妇联

团县委

县残联

县市场监管局

2020年2月底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人数和效果,在同批示范县内排序,处于前30%的示范县(2),处于30%-60%的示范县(1),有电商创业典型案例在省级专业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

助推

脱贫

攻坚

21分)

助推脱贫攻坚(21分)

制定电商扶贫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等(2),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当地贯彻实施方案(2),定期检查扶贫进展情况,并形成记录文件(1

电商扶贫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检查资料

牵头单位:

县电商办

配合单位:

各镇

县扶贫办

陕西羌州控股集团

承办企业

2020年2月底前

建立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社、供应链企业+贫困户的助贫机制(2),详实记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带动收入等(2),记录文件内容详实精准(+2

扶贫机制证明材料;服务记录文件

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覆盖率50%以上(4);覆盖率40%以上(3);覆盖率30%以上(1

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列表中注明该村是否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或省级贫困村

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省级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培训贫困户人数占培训总人数达40%及以上(4),25%-40%(3);10%-25%(2

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省级贫困户接受培训情况,包括总体情况、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接受培训的内容等信息

带动贫困户直接和间接开展网络销售数量、金额和增收效果等情况,处于前30%的示范县(4),处于30%-60%的示范县(3

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省级贫困户开展网络销售、创业就业情况,贫困户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网络销售额、及增收等情况

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2分)

农村传统流通及服务体系转型升级(2分)

传统商贸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后具备进销存管理、农产品收购、网络销售、数据统计等功能(1);电子商务对于消费型服务业的渗透情况,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1

抽查转型升级的传统商贸企业;当地服务业网络零售额的增长情况及统计依据

牵头单位:

县经贸局

配合单位:

县供销社

县统计局

20202月底

长效

机制       (5)

促进和保障示范项目所建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长久运行并发挥作用的具体措施(5

以市场化运营、村点叠加服务功能、与项目承办机构约定较长服务期限、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等,积极探索项目运行长效机制并取得实效(5

为保障项目长久发挥作用所制定的扶持政策、工作措施、相关制度;市场化运行效果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县电商办

承办企业

2020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