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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强县财政局宁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宁强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投资计划的公示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办发〔2016〕22号《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文件有关要求,我县积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085.16万元用于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项目发展,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6542.55万元投入脱贫攻坚,确保2020年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依据《宁强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脱组发〔20209文件下达了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投资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宁强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433个,总投资37627.7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085.16万元,社会资金6542.55万元项目分类如下: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111个,总投资13433.5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052万元。

1、交通基础设施84个,总投资11581.5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552万元。

2、水利基础设施项目1个,总投资16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65万元

3、农村电网改造项目26个,总投资168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35万元。

(二)产业发展类项321个,总投资24102.1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941.16万元,社会资金5161万元。

4产业道路建设项目67个,总投资509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092万元

5、产业直补到户项目18个,总投资275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754万元。

6农业产业化项目132个,总投资1078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621万元,社会资金5161万元

7村集体经济发展项84个,总投资391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916万元。

8、产业贴息项目2个,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50万元。

9、疫情期间新增临时公益岗位补助项目18个,总投308.1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8.16万元。

(三)其他1个,项目管理费92万元。

二、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对由镇办具体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在3日内将项目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给相关镇办。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设计组织施工,严禁随意变更项目名称、规模和项目建设内容。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做好技术指导,除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外,还要有当地的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科学组织施工,严把投资概算,力求节约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如有结余收回县财政,由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使用,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要积极协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处理,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用。

五、加强公告公示。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办要将涉及本行业、本镇办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手机APP、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项目实施前后都要在项目所在贫困村或实施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位置要醒目、时限不少于10天。公告公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

六、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本次所有建设项目在202012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同时要及时收集项目建设资料,并于每月十五日前和月底前分两次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后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宁强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中期调整投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