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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财政局局长

主管工作

分管县经济贸易局、县经合中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工商银行、县信用联社、县农业发展银行、县长安银行。

领导介绍

沈辉,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