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报批稿)
宁强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
宁强县位于陕西省西南隅,北依秦岭,南枕巴山,是国家层面限制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之一。近年来,宁强县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宁强的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先后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国家卫生县城”、“绿化模范县”、“中国绿水青山最佳旅游名县”、“生态农业建设名县”、“省级森林城市”以及“生态建设强县”等多项国省级荣誉称号,2021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进一步巩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特开展《宁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全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推进相关工作积极有序开展,为推进秦巴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宁强力量。
第一章 开启美丽宁强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主要成效
一、县域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一)大气环境稳中向好
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防治为重点,以《宁强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1+10”行动方案》、《宁强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宁强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宁强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等方案为指引,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不断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常态化查处散煤沿街叫卖销售行为和隐蔽煤炭销售点,严格散煤质量治理,不定期抽查燃煤样品,确保煤炭质量合格。督促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路检,严查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积极治理道路扬尘、堆场扬尘,将建筑工地纳入扬尘治理管理清单,确保建设、施工、监理三环节签订《扬尘治理承诺书》。不断强化大气质量污染源头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评、“三同时”和污染防治措施。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肃处理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全力保障旭日新能源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十三五”期间县域空气质量稳步提高,2020年县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3.22,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 1-1 宁强县“十三五”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主要指标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PM10均值(微克/立方米) |
51 |
57 |
47 |
40 |
PM2.5均值(微克/立方米) |
30 |
24 |
29 |
25 |
SO2均值(微克/立方米) |
11 |
9 |
8 |
7 |
NO2均值(微克/立方米) |
33 |
30 |
27 |
28 |
CO第95百分位浓度 (毫克/立方米) |
2.1 |
2.0 |
1.9 |
1.5 |
O3第90百分位浓度 (微克/立方米) |
133 |
124 |
113 |
119 |
优良天数(天) |
325 |
343 |
339 |
353 |
优良率(%) |
89.0 |
94.0 |
92.9 |
96.4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3.94 |
3.68 |
3.50 |
3.22 |
(二)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水资源管理不断规范。紧扣汉江源头水源地保护的区域水功能定位,高位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坚持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取水、用水台账,认真落实“水十条”。完善县域排污口标志牌建设,全面落实排污主体、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实现“建档立卡、精准管理”。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后河水源地、韩家河水源地2个“万人千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获省政府批复。编制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状评估报告,每季度对二郎坝、后河、韩家河等3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常规水质监测。全面推进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累计投资500余万元,重新制定了二郎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矢量区划图,规范设立了标识标牌和宣传牌,对二级保护区内安置点新建了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并在一级保护区加装了防护网;后河、韩家河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投资360万元,实施了农村水源地取水口刺丝围墙保护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450处。建立了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制定了《宁强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了长效管护机制。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积极实施了宁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有力推进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实施了拦砂坝建设、植树、种草、步道护栏修建等项目,推进南水北调中线汉江源头保护区综合治理。深入实施汉江干支流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了汉江大安段、大林河庙坝段和玉带河高寨子、铁锁关、胡家坝段防洪工程。“十三五”期间,共实施汉江源头宁强县大安镇集镇过境段、玉带河铁锁关镇集镇过境段、汉江源头宁强县玉带河、白龙湖生态保护试点、汉水源湿地(县城至高寨子段)等流域综合治理项目5个,总投资6265万元。高质量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高寨子街道办、胡家坝、铁锁关、大安、青木川等污水处理设施顺利建成运行,嘉陵江沿线燕子砭、代家坝、巨亭等污水处理工程已顺利建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阳平关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加快建设。
2016年以来,嘉陵江、玉带河、黑水河等7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其中,汉江源头水质(烈金坝)达到II类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二郎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域水环境优良水体占比100%,全县水环境质量稳居全市前列。
(三)土壤环境总体安全
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明确了涉重金属排查清单。启动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并报送评估报告,核实补充了36家重点行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了37块地块信息资料。完成4家涉镉企业现场调研,建立“一企一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县14座尾矿库逐一核查,聘请专家“会诊”,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督促指导全县10家尾矿库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工作。督促2家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对重点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单位检查力度,建立“清废”工作台账。严格危废产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完成40家企业国家和省级固废申报,编制危废管理计划14家。
农业污染源头防控。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相关要求,以《宁强县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及《宁强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指导,2018年关停禁养区规模养殖场13家。积极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域进行重新调整,制定印发了《宁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和《关于补充划定大安镇烈金坝村、汉源村为畜禽禁止养殖区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优化了县域畜禽养殖生产布局,为全面规范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和管理提供支撑。积极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印发了《关于宁强县畜禽适度规模及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整改清单的通知》、《宁强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与各镇(办)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书,与养殖企业签订“一场一策”责任清单。严格农药、化肥管控,印发了《宁强县农药使用减量化实施方案》和《宁强县农技中心化肥使用零增长工作方案》,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分类管控。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条件审查,自2018年10月9日起,全县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中将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作为报批前置条件,坚持严控各类用地审批。开展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细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和治理修复实施方案;发布了县耕地地力评价工作报告、专题报告、技术报告,通过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推广配方施肥技术等,不断提高县域耕地生产力和耕地质量等级。
(四)青山保卫战扎实推进
造林重点项目持续推进。高质量完成各年度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任务,积极推进“一村万树”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面积保存率、核实率达到100%,合格率均在90%以上,退耕还林工程建档率、管护率均达到100%。截至2020年,完成营造林任务21.58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9.4%,较“十二五”末提高了0.82个百分点。
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深入扎实。全面推行“林(山)长制”,印发了《宁强县全面推行林(山)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林(山)长监督管理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与各镇(办)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任务与目标,认真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层层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对春节、清明节等关键节点做好重点防范,“十三五”期间,全县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扎实做好森林植物检疫,认真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调出和调入的苗木、竹材、药材、林产品的严格检疫和复检。
秦巴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有效。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为指导,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宁强县秦巴生态保护行动方案》《宁强县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宁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等系列制度规定,扎实开展秦巴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秦巴区域“五乱”问题排查整治,确保历史问题彻底清零,新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充分利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积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广泛。制定并印发了《宁强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绿色矿山建设台账,宁强县龙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县玉泉坝金矿已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陕西省宁强锰矿已进入陕西省绿色矿山创建库,陕西省陕南石棉矿已提交了自评估报告,完成了第三方评估。严格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所有持证矿山均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全面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成效突出。深入开展了“绿盾”自然保护区(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绿盾2017”、“绿盾2018”问题整改销号,2019年-2020年专项行动无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积极开展了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完成了《宁强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
(五)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卫生改厕、乡村绿化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完成了149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114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建设镇(办)污水处理站5个,垃圾填埋场19座,实现全县所有镇(办)标准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全覆盖。截至目前,实施农村污水有效治理行政村130个,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180个。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6%。农村保洁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县200个行政村配备农村专职保洁人员469名,平均每村2人以上。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7个,其中市级示范村3个,县级示范村24个。
二、污染减排任务扎实推进
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立了宁强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县普查工作。2018年3月印发了《宁强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宁政办函〔2018〕24号),梳理了普查时点、对象、范围以及技术路线,明确了县级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项保障措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县域应纳入普查的工业企业104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3个、加油站19个、行政村200个、入河排污口28个、规模以上排污口2个、农业源22个,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和数据核算工作。建立了全县污染源普查名录库(合计157个),其中工业污染源104个、农业污染源22个、集中式3个、入河排污口28个,为后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支撑。
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效显著。全县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发力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加快减排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县城建成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以燃煤锅炉拆改、淘汰“散乱污”企业、禁养区养殖场清零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先后实施了宁强县春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养殖污染治理、陕西农旺牧业有限公司养殖污染治理、宁强县子龙机砖厂关停、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畜禽养殖禁养区关停养殖场等一批污染物减排项目。2016年至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污染物削减比例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表 1-2 宁强县“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表
主要污染物 |
2015年排放量(吨) |
2016年(较2015年) |
2017年(较2015年) |
2018年(较2015年) |
2019年(较2015年) |
2020年(较2015年) |
化学需氧量 |
2336 |
1% |
3% |
4% |
5% |
6% |
氨氮 |
324 |
1% |
3% |
4% |
5% |
6% |
二氧化硫 |
670 |
0.5% |
0.5% |
1% |
1.5% |
2% |
氮氧化物 |
194 |
0.5% |
0.5% |
1% |
1.5% |
1.5% |
减排完成情况 |
/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实施。每年根据市级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并下达全县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和全县节能工作主要目标和任务,并将节能工作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压实节能降耗责任。积极推广清洁生产、节能技术、节能材料和清洁燃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倡导全社会节能意识,初步建立起政府推动、市场带动、企业行动、社会互动的良性节能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开展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排查,扎实开展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并执行节能降耗增效措施方案。注重节能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每年组织不同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十三五”期间节能双控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表 1-3 宁强县“十三五”节能双控指标完成情况
年份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万吨标准煤) |
28.97 |
29.91 |
30.65 |
31.54 |
33.72 |
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率(%) |
6.16 |
3.24 |
2.47 |
2.90 |
6.90 |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
0.411 |
0.391 |
0.389 |
0.345 |
0.358 |
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
3.61 |
4.91 |
6.41 |
6.398 |
-2.806 |
三、环境综合监测能力提升
环境综合监测机制不断健全。制定了《宁强县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宁强县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工作方案》、《宁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及分年度监测方案,县域环境监测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监测数据更加精准、科学。
县域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建有嘉陵江燕子砭出陕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了燕子砭环境监测分站,国控烈金坝(汉江源头)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面完成县域汉江干流烈金坝断面(国控)、嘉陵江干流燕子砭断面(省控)、燕子河入嘉陵江口断面(市控)、黑水河代家坝断面(市控)、玉带河出县城断面(市控)、嘉陵江略阳宁强交界断面(县界)6个地表水断面常规监测。对二郎坝水源地水质开展常规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十三五”期间共建设省控县政府、县农业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已通过上级验收并投入正常使用,切实提升了区域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每季度开展噪声污染监测,2019年5月印发《宁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完成了宁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首次划分。
四、环境风险防控提质增效
应急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三级联动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不断完善。陆续出台了《宁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汉江嘉陵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嘉陵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突发环境类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先后与广元市朝天区、勉县、略阳县签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协议,建立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积极组织环境监测与事故调查技术人员开展应急设备使用与维护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应急值班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督促县域50余家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压实企业应急责任。
应急能力稳步提升。投资120余万元建成县级突发环境应急物资库300余平方米,在大安、阳平关、代家坝、舒家坝、108国道川陕交界处棋盘关村设置了5个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修建燕子砭嘉陵江出境水质监测站1个,棋盘关村应急池10余个,储备规整烧碱、活性炭、吸油粘等应急物资,全力做好环境应急响应准备。
风险防控扎实有效。强化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建立宁强县环境监管台账,持续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行业、尾矿库等隐患排查整治。绘制了31户重点污染源、10座尾矿库、6个水质监测断面及1个自然保护区电子分布图和纸质地图,为环境应急提供直观“作战图”。
五、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强化
严格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构建县、镇(办)、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行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人员全覆盖。
执法监管持续深入。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以各类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为基础,多部门协同开展涉水、涉气、涉土、秦巴生态环境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累计出动2730余人次,检查企业81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116份,立案处罚82起,罚款39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及限产停产33起,对5家企业负责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实施拘留,有力打击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壮大。坚持以学促练、以练促战、战练结合,持之以恒抓好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定期邀请环保领域专家顾问、市生态环境局专家领导、县直部门相关业务能手等开展授课培训及业务指导,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以“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具体实践提升执法成效。
六、生态文明创建成效显著
生态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以来,全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厚植生态优势,坚持绿色发展,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和陕西省首批“省级森林城市”,先后荣获“中国天然氧吧”、《2018锦绣中国榜》“新时代·中国最佳文化旅游名县”、“新时代·中国绿水青山最佳旅游名县”等荣誉称号。青木川镇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镇”、“全国森林文化小镇”,汉源街道办汉水源村荣获“全国森林乡村”、“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等称号,高寨子街道办肖家坝村荣获“全国森林乡村”称号。
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立足汉江源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涵养区的县情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盯中、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围绕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方向持续发力,累计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镇17个、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镇17个、生态村42个。2019年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估验收,2020年度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生态建设强县,2021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健康宁强”建设取得进展。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在县域开展了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主题的“健康宁强”创建活动。共成功创建了健康机关101个,健康社区13个,健康村庄200个,健康军营2个,健康学校84个,健康企业28个,健康医院25个,健康家庭52005户,8大“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率均达到省市要求标准以上。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镇7个、省级卫生村32个。建设万米健康步道3条,健康公园3个、健康街道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市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七、群众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
环保宣教深入广泛。主动适应媒体传播格局的变化趋势,提升政务新媒体宣传水平,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积极转发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及市生态环境局的稿件,定期向《生态陕西》APP投稿,宣传宁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力度,每年扎实开展“6·5”世界环境日、科技之春、环保“六进”等宣传活动。依托县电视台、网络平台、LED电子屏等,及时公布县域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和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十三五”期间,累计创建绿色单位(机关)83个,各类媒体累计采用环保宣传稿件共计200余篇,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信息公开不断规范。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开设环境质量、行政权力、通知公告、应急管理等专题专栏,依法按程序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环境信息。督促企业公开环保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信息,通过公告栏、办事指南、正面清单等方式公开办事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环境领域知情权和环境权益。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曝光,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
环境信访严肃查处。加强环境信访管理,严格接访、查处、结案程序,坚持12369环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加强12369环保举报平台管理,落实“专人、专机、专网”,及时受理微信、网络、电话等环保投诉举报。及时查处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和转办件受理各类信访件304件,办结率100%,高质量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33件,满意率100%。
第二节 存在问题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大气质量改善面临压力,近年来,县城城区骨架持续拉大,各类工程建设施工量大、面广、线长,施工扬尘、噪音等治理精细化程度不高;冬季天然气供给仍有缺口,其它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条件不足,冬季县城居民使用煤炭占比仍然较高,生活源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大;通过深入实施餐饮油烟治理,餐饮经营户已基本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油烟净化是否达标,缺乏科学有效的监测手段。
宁强地处汉江源头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点水源地,承担的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环境整治任务相对繁重,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任务艰巨,资金缺口较大;县域地形地貌以丘陵、中山及深山为主,县域内多暴雨,且降水强度大,容易引发山洪灾害,导致溪沟水位暴涨、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等,严重影响县域水环境质量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宁强属宁略勉重金属开发集中片区,被列入国家重金属重点区域,土壤治理点位多且资金缺口较大,由于县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彻底解决因矿产资源开发和有色冶炼等造成的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按照京昆高速管理有关规定,黄坝驿高速路出口已关闭,大量危化品车辆从108国道直接进入宁强,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环境安全隐患巨大,突发环境事件多发。虽然通过增设减速带、弯道镜、区间测速等措施加强了管理,但由于宁强境内该段公路弯道多、车辆多,离河道近,危化品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较大或跨界环境污染问题,隐患依然很大。
近年来,通过尾矿库集中治理及尾矿库安全环境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已消除了重大污染隐患。但县域共有14座尾矿库,大多都位于汉江、嘉陵江流域,建库时间早、运行时间长,安全风险日益加大,极易引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安全防控风险压力巨大。
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较重。近年来,全县上下积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置完善,但是存在部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置设施不规范、养殖废水直排等,导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群众投诉多,治理难度大。另外,宁强为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农村人口基数大、分布散,农村地区仍存在塑料包装袋、废旧电池、酒瓶等各种生活垃圾乱丢乱弃现象。大部分村庄位置偏远、规模较小、居住分散,且地形高差较大,导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难度很大。因缺乏运维资金,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卫生厕所等环保基础设施管理、运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宁强已建成1个县级突发环境应急物资库和5个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但是由于县域地形复杂、交通受限,因此,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仍需推进。环境应急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环境应急队伍人员流动性较大,应急处置培训不足,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不足。
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公众对良好生态和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但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强,了解环保、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参与方式多停留在投诉举报方面,以自身行动落实环保或直接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的公众较少。群众传统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尚未根本转变,节水节能、绿色消费、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环保行为还没有形成自觉,仍需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来陕考察“五项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振兴,谱写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宁强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加快转型。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建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导向机制,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要求,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依托,以生态环境为保障,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基本出发点,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坚持质量核心、突出重点。坚持以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核心,明确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着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薄弱环节,选准抓手,集中攻关,着力解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环境准入门槛,严格环境监管,坚持全过程预防,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边发展边破坏现象,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的环保责任,共同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形成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 发展形势
一、重大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省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首站即考察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中省市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振兴是乡村“五个振兴”的重要内容。陕西持续推进关中协同创新、陕北转型持续、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战略,统筹推进陕南生态保护、绿色循环等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宁强县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对维护秦巴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更要紧抓中省市诸多政策利好,推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定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的发展道路,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激活生态优势。
二、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县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首先,资源利用与环境制约矛盾突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会正向增加,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成为首要难题。其次,宁强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承担着一江清水送京津的重要使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第四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县域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绿色生活深入人心;“美丽宁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到2035年,“美丽宁强”目标基本实现。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实现全面根本改善,水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宁强常态,全面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具体指标
在全面深入研判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群众关切、数据可得的原则,确定以下指标体系。
表 2-1 宁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
基准值 |
2025年 |
五年 累计 |
指标 属性 |
(一)环境治理 |
|
|
|
|
(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25 |
稳中向好 |
/ |
约束性 |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340 |
≥340 |
/ |
约束性 |
(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4)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 |
约束性 |
(5)县城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 |
预期性 |
(6)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
预期性 |
(7)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26 |
40 |
[14] |
预期性 |
(9)氮氧化物减排量(吨)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10)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吨)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11)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吨)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12)氨氮减排量(吨)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 |
- |
- |
[10] |
约束性 |
(二)应对气候变化 |
|
|
|
|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15] |
约束性 |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12] |
约束性 |
(16)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三)环境风险防控 |
|
|
|
|
(17)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
有效保障 |
/ |
预期性 |
(1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有效保障 |
/ |
预期性 |
(19)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量(起) |
0 |
0 |
/ |
预期性 |
(2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 |
预期性 |
(四)生态保护 |
|
|
|
|
(21)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83.15 |
稳中向好 |
/ |
预期性 |
(22)森林覆盖率(%) |
79.4 |
79.42 |
[0.02] |
约束性 |
(23)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22.58 |
比例不降低 |
/ |
预期性 |
注:[ ]为五年累计变化值,-表示无该数值,以上指标以市上下达指标为准。 |
第三章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机制保障为手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倒逼作用,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积极培育绿色产业新动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布局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空间结构,落地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立足现有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落实国家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保护要求,积极维护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打造生态产品供给基地。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围绕产业链补链强链,强化创新驱动,实施绿色循环工业升级工程,积极推进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天然气综合利用、现代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优化绿色发展空间布局。积极构建“两屏、多廊道”的绿色发展空间格局。秦岭山地水源涵养生态屏障主要包括广坪镇、青木川镇、安乐河镇、燕子砭镇、阳平关镇、太阳岭镇、巨亭镇、大安镇、代家坝镇,主要通过封育保护、封山禁牧和植树造林、人工影响天气等方式提升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功能。米仓山-大巴山水源涵养生态屏障主要包括巴山镇、毛坝河镇、禅家岩镇、二郎坝镇,主要通过营林造林、优化种植业结构等方式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以嘉陵江、汉江支流玉带河的一级支流及流域内二级支流为重点,建设河流生态廊道,实施河流沿岸生态修复工程,形成保护生态空间的网络化生态廊道体系。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汉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21〕11号)中关于宁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战略、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衔接,将“三线一单”要求贯穿在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执法监管等全过程,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刚性约束和政策引导作用。强化“三线一单”在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第二节 调整结构促进绿色发展
通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县域能源清洁化水平,不断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协同提升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强大内生动力。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绿色升级。立足宁强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基础,积极构建以绿色农业为基础、循环工业为核心、文化旅游为支撑的现代绿色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种养结合,调整化肥农药施用方式,提高施用效率,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宁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台优势,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主攻方向,积极发展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现代材料、天然气综合利用、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工业经济绿色循环发展。持续推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快县域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青木川、汉江源等智慧景区和汉源明珠、飞鹿等智慧酒店,引领县域服务业智慧、低碳发展。
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强化能源结构优化,稳步提高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扎实做好光伏电站建设及运维管理工作,推广使用太阳能及节能灯具。科学利用水资源条件,按照《宁强县小水电生态整治整改方案》要求,稳步推进问题水电站整改,鼓励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统筹推进阳平关舒家坝片区、巴山毛坝河禅家岩片区、安乐河广坪片区风力资源开发进度,丰富县域能源供给。加大协调力度,推进旭日能源长输管线建设尽快通气运行。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在具备使用清洁能源的区域,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生产、商业活动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强节煤改造,严控新增燃煤项目。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格燃煤质量监管,完善煤炭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
优化车辆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确保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新增和更新环卫、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在用燃油公交车陆续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鼓励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集中式与分散式、普通与快速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在县域大型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旅游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优化农业投入结构,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大宣传引导和巡查力度,严格考核问责,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深化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推进高寨子街道办、大安镇、青木川、燕子砭等镇(办)秸秆覆盖、秸秆堆沤腐熟、秸秆直接还田等示范点推广宣传活动,切实做好秸秆覆盖、秸秆堆沤腐熟、秸秆直接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全面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探索推广秸秆青黄贮饲料、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生产等新技术,持续提升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以加厚膜及环保套袋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防控农膜、果树套袋“白色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大农业节水力度,积极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加快土肥高效绿色技术推广,推动全县粮油种植业转型升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切实做好农业病虫害防治,安全合理用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保障农作物的产量、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第三节 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紧抓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机遇,加强与省内外临近县、区的全方位合作,积极融入汉江生态经济带,打开“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战略通道,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立足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壮大绿色循环产业体系。
严格落实宏观环境管理政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持续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投资负面清单要求,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规模。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以环境容量定排污总量,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有机统一。
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技术研发和创新人才培养等基础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建立一批分领域、分类别的专业绿色技术创新联盟。依托秦创原(汉中)创新促进中心,引进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强化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镇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
第四章 减排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将碳达峰和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统筹融合,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不断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第一节 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
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协同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围绕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按照中省市达峰战略部署,研究制定县域温室气体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持续推进达峰行动实施。强化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及责任落实,推动县域建材、有色等重点用能行业及昕原建材、众磊鑫钙业等重点用能企业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积极对接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域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进一步提高温室气体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宁强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科学制定温室气体减排任务及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决策。强化重点排放单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将企业碳排放信息纳入排污许可信息,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作用,推进主要污染物防治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融合管理。
第二节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推动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控排。加快构建具有宁强特色的以绿色农业为基础、循环工业为核心、文化旅游为支撑的低碳产业体系,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延伸产业链,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以宁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探索建立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促进园区循环式发展。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力度,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在项目审批、备案和上报核准时严格按照《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产业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把项目产业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建设。
推动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控排。开展绿色低碳出行行动,积极完善城乡公共交通网络,大力推进通村公交线路延伸,鼓励群众选择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出行。科学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推动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控排。按照《汉中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统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75%标准。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热、光伏建筑设计一体化技术应用。推广绿色农屋建筑适用技术,引导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以宁强县城垃圾填埋场及镇村垃圾填埋场、宁强县污水处理厂及各镇(办)污水处理厂等为重点,切实做好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工作。积极推进科学养殖,提高畜禽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提升畜禽养殖产出效率,减少畜禽养殖过程中的甲烷和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推进有机环保农药替代、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等,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科学降低农业种植引起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不断增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强化市政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在城区扩建、集镇建设前探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适当提高防洪排涝标准,修复玉带河等县城河网水系,积极应对城市内涝。逐步提升电力、燃气、给排水、通信等生命线系统建设运行标准,保障基础设施在极端天气气候条件下平稳安全运行。
强化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研究开展气候变化评估及气候风险分析,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教育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镇村气象工作能力建设,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和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培训,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
持续增加森林碳汇。以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为核心,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国家储备林、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措施,不断提高植被覆盖率和自然生态环境功能。确保森林面积稳步增长,质量稳步提高。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数量,持续增加森林碳汇。
第五章 坚持协同共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持续完善大气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指标管控。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强化结构调整与深化治理相结合,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调整,强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等重点污染源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十四五”末,全县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稳定向好,氮氧化物(NOx)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氨氮(NH3)减排量全面完成市级下达任务,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壮大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加快“气化宁强”步伐,重点推进LNG液化工厂,LNG、CNG加气站,地下储气库建成投用进度,大力推广“以气代柴”“以气代油”,全面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率;强化散煤综合治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煤炭销售网点坚持“发现一家、取缔一家”;采取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禁燃区”流动售煤违法行为。统筹推进阳平关舒家坝片区、巴山毛坝河禅家岩片区、安乐河广坪片区风力资源开发进度,丰富县域能源供给。
持续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建立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治理为核心、以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为切入点的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实施秋冬季污染排放调控,研究制定县域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继续推进全县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加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减少重点污染源和全社会挥发性有机物和NOX排放总量。围绕散煤燃烧、烟花爆竹燃放、高排放移动源污染等,多措并举、分类施治,推动细颗粒物浓度和臭氧浓度稳定下降。
强化园区大气污染治理体系。以宁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立足园区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天然气综合利用、现代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基础,科学制定园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按照“一园一政策”的要求,从园区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来源与过程控制、废气收集与处理等方面分析园区空气污染防治的现状,针对薄弱环节的改善措施,不断优化升级废气处理设施,进一步提高园区废气处理的整体水平。加强园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数字化改造,建立健全园区大气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控制体系,提高废气控制水平。积极推进园区废气第三方治理,委托专业机构,对园区废气进行科学高效治理。
第二节 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
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完善“散乱污”整治长效机制,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的分类汇总,登记造册,认真整改,狠抓落实,确保“散乱污”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依法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通过清理取缔、整合搬迁和提升改造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散乱污”整治力度,持续巩固和提升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巩固锅炉拆改成效,持续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进一步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推进矿产材料、建材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工程无组织排放。加强工业污染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重点涉气工业污染源完善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有效监测工业废气排放数据,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鼓励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加强工业废弃防治能力。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入贯彻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扎实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切实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立足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基础,严禁《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III类限值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在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强化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监督检查,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
强化扬尘面源管控。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积极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体系,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精细化管理模式。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加强道路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理,确保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采取遮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等要及时清运。加强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矿山企业挖潜改造、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持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宣传,完善县、镇(街办)、村(社区)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三级禁烧巡逻队伍,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
第三节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加强源头防控,推动肥料、饲料结构优化,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化肥用量负增长。积极构建种养结合紧密、农牧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进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持续减少养殖环节氨排放。
实施VOCs总量控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在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持续性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加强油品监管,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
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严格餐饮经营单位选址,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定期排查餐饮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加强早、夜市餐饮油烟监管,依法取缔燃用煤炭和流动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继续加大油烟超标排放、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检查,督促县域餐饮单位安装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做好运行维护,建立运维台账。
第四节 深化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对标《宁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要求,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路等应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切实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县城区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进利用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的措施。加大对夜间施工作业的管理力度,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噪声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科学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减少各类商业噪声产生。鼓励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加强对居民室内装修的管理,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第六章 坚持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利用,全方位保障饮用水安全,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坚持增强水源涵养、强化风险管控、确保供水水质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汉江源头水保护任务,肩负好南水北调工程“一江清水送京津”的重任。
第一节 实施水环境治理目标管理
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生态修复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水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强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责任,确保县域汉江烈金坝国控地表水断面、嘉陵江燕子砭省控地表水断面、燕子河入嘉陵江口市控地表水断面、黑水河代家坝市控断面、玉带河出县城处市控断面、略阳宁强县界考核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严格落实《宁强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宁强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压实县、镇、村三级河湖长责任,用好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交办督办、考核与激励、工作验收、部门联动、投诉举报受理“八项制度”,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持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治理
加强排污口长效监管。按照《宁强县入河排污口治理方案》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的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定期排查全县所有排污口,完善排污口“一口一卡”、“一口一书”、“一口一档”、“一口一排”管理制度。定期走访排污口设置单位,调查排污情况,压实县域38个入河排污口的排污主体、责任主体、监管主体责任。对现有登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改造,设置标识牌、缓冲堰板等,便于政府和公众监督管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水治理。引导工业企业污水近零排放,降低污染负荷。以涉水工业企业和宁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严禁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项目。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建设,满足县城污水处理需求。完善县城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维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县城人居环境。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完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均达到60%以上。
第三节 强化水资源约束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深入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广工业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持续强化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加强农业领域节水,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灌溉工程管护和维修,提高农业灌溉节水水平。持续推进生活节水,建设渗、蓄、用、排等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改造严重漏损供水管网,加快城镇节水型器具推广使用。定期组织节水宣教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切实做好节水宣传教育。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玉带河、汉江、嘉陵江等重点干流生态流量监管,加快核定河流生态流量目标,建立生态流量实时监控系统,定期评估生态流量保障效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深入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加强用水计量和监督,建立完善县域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第四节 严格水生态保护
开展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估。制定实施县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的江河湖(库)定期开展县域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估。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超过承载能力时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为县域持续发展留足水生态空间。
加大水生态恢复与建设。以改善水质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汉江、嘉陵江等河道整治工程,确保河道安全和水质达标。以宁强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南水北调中线汉江源头水源保护区等为重点,加快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增强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能力。加强建成区域水生生物保护、栖息地建设,沿河区域实施雨水集流与人工湿地保育、涵养水源工程,在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干流口、河湖入库口等适宜区域开展人工湿地建设,进一步净化水体,稳步提升县域水环境质量。到2025年,汉江、嘉陵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类)比例达到100%,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
切实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大县域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洄游通道保护、天然生境恢复、“三场”保护及增殖放流等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县域汉江、嘉陵江干流及一级支流等区域10年禁渔工作,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第五节 保障饮用水安全
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二郎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治理,提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快完善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巩固提升后河、韩家河两处“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成果,全面巩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以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等工作,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供水安全保障。推进其他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完善长效评估管护机制。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水质状况、环境管理状况等。到2025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指标全部稳定达标。
第七章 加强安全利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坚持净土保卫战有效举措,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提升县域土壤环境监管能力。通过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整治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措施,确保县域土壤环境安全。
第一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
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定期开展县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不断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制度,加大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力度,检查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督促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继续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县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企业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定期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经贸局备案并实施。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严格落实《宁强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快地下水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污染物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县域垃圾填埋场、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集聚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污染状况调查及防控。深化报废矿井、取水井排查登记,推进封井回填,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到2025年,建立全县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良好。
第二节 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和安全利用
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对污染耕地土壤开展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确定耕地土壤污染源类型及污染物分布特点、污染面积等,提出针对性的断源措施,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优先保障农产品安全。
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完善耕地分类划定,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耕地面积、分布等进行更新。加快推进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严肃查处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引导群众科学施药、施肥、用膜,严防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到2025年,全县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第三节 深入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的原则,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强化用地准入和联动监管,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落实并督促地块责任主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社会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加强矿山企业管理,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扎实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积极实施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强化工程监管,严防二次污染。到2025年,全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第四节 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要求,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实现乡村生态振兴,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化落实家庭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科学配置垃圾桶、垃圾房、垃圾转运箱、垃圾转运车等垃圾收运设施,依托1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基础,打造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完善农村保洁,科学配置村级、河道、公路保洁人员,不断壮大农村保洁人员队伍。按照《宁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优先对汉江、嘉陵江沿线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重点治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加快代家坝镇、阳平关镇、安乐河镇、广坪镇、二郎坝镇、毛坝河镇等镇级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步伐,科学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泵站,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严格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督检查,杜绝不达标排放。到2025年,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40%。立足宁强农村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厕推进方案,统筹考虑农村污水治理与改厕的衔接,科学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加强畜禽养殖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污染,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措施,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示范,推进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积极推广配方施肥技术,确保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
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机制,以宁强200个行政村涉及的27个坑塘、11个水库、3个干流(玉带河、汉江、嘉陵江)、76条支流(汉江水系支流19个,嘉陵江支流57个)为重点,采用现场甄别、感官判断、采样分析等调查方法,定期对农村黑臭水体甄别识别。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问题清单,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到2025年,县域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100%。
第八章 加强生态监管,坚决当好秦巴卫士
围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要求,把秦巴生态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当好秦巴生态保护卫士,科学优化生态空间布局,筑牢秦巴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创建,让秦巴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第一节 科学优化生态空间布局
立足宁强北依秦岭、南枕巴山的自然地形地貌特征,以及汉江源头、嘉陵纵穿等水系分布,科学构建“两屏、两廊、三区”的生态空间格局。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两屏主要是指以县域北部的秦岭山脉和县域南部的巴山山脉为依托,打造县域一南一北两道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秦巴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成效,深化“五乱”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扎实保护秦巴生态环境,改善秦岭、巴山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功能,筑牢宁强秦岭、巴山两道生态安全屏障。
打造生态经济廊道。两廊主要是指以嘉陵江、玉带河等县域主要河流水系为依托,打造县域两条主要生态经济廊道。持续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着力构建绿色循环、生态健康的水系自然生态系统。牢固树立绿色循环发展理念,立足产业发展现状和资源禀赋条件,统筹协调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依托生态经济廊道建设,系统推进循环工业、绿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适度集聚、适度规模发展,实现县域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重点片区生态功能。三片区主要是指以陕西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宁强汉水源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宁强牢固关省级森林公园等三个自然保护地为依托,打造县域生态保护重点片区。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确保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持续深化“绿盾”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行为,扎实做好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不断提高县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图 8-1 宁强县生态空间布局示意图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深化生物多样性调查。立足县域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及生态安全保障需求,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对县域内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开展摸底调查。以陕西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宁强汉水源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宁强牢固关省级森林公园等三个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建设。科学设立植物监测样方和动物监测样线,对重要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资源开展常态化监测,全面掌握生物多样性和威胁因素的长期变化趋势。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和遗传资源集中或破碎分布地等关键区域或特色地带,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探索自然保护小区社区共管模式。对汉江、嘉陵江、玉带河、金溪河、大林河、天湖水库、高家山水库等重要的河流和水库湿地加大生态湿地保护力度,保护水体及湿地生物多样性。科学提出生态退化区的生物多样性恢复技术与模式,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逐步恢复退化区的生物多样性组织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全面开展全县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明确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范围和危害程度。加强外来物种引进的风险评估,对外来入侵物种开展监控,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有害病原微生物及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外来入侵物种控制与清除技术研究,针对危害严重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防控示范。
第三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深化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提升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深入实施陕南森林化战略和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国家储备林、退化防护林修复、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完善山区绿屏、平川绿网、城镇绿景三大生态体系。加强镇(办)、村(社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推进森林防灭火队伍规范化、专业化,严厉打击野外用火。加强对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控制,及时通报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发生信息,扎实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严防有害物种入侵。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9.42%。
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巩固提升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一、二期工程治理成果,积极推进县域赵家河项目区、胡家坝项目区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范围。以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为首要目标,采取预防保护和生态自然修复措施,分区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在嘉陵江流域范围内的舒家坝镇、巴山镇境内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造林种草、封禁治理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等。加快在嘉陵江流域范围内的毛坝河项目区、茅坪沟项目区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在汉江流域范围内的汉源街道、高寨子街道境内实施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以创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为重点,开展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封禁治理、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
强化矿山修复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加快损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压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严格排查全县矿山生态系统破坏现状,综合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等措施,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四节 加强生态修复统一监管
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监管。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活动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监管,开展区域内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工作和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面完成对自然保护区典型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检查。
加强生态修复监管。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因素,有效恢复全县重点河流、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同时加强生态修复监管,做到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面积”向“面积与质量并重”的转变,进一步加强对水土流失生态退化区的监测评估与监管。
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有效落实中省市关于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提高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对金丝猴、羚牛、林麝、金雕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及连香、杜仲、银杏、鹅掌楸、厚朴、香果树等国家重点保护树种的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力度。严肃查处侵占林地、毁林毁草、乱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规范木材及其制品运输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贩运野生动物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加强对涉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加工利用的餐饮、酒店等场所的管理。
第九章 严格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将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完善生态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固体废物、化学物质、重金属、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以生态安全、环境质量、资源消耗为重点,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事前严防-事中严管-应急响应-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防范制度。对“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全决策过程进行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完善建立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县域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机制,通过设立不同层级和领域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分区指导、因地施策,实施差别化防控管理,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建立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体系。科学将生态环境风险评估纳入到宁强发展决策,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评价,有效识别主要的生态环境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对策建议。综合评估累积性生态环境风险,识别生态环境风险优先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及主要风险类型。对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基于风险类别和空间分布,实施区域生态环境风险分类分区防范管控,划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管控单元,建立县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清单。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响应。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发挥宁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指挥作用,不断强化县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完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细化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措施。不断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依托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及大安镇、阳平关镇、代家坝镇、舒家坝镇、108国道川陕交界处棋盘关村5个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基础,积极构建县、镇(办)两级应急物资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第二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健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积极对标“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广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新技术。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统筹县域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组织开展县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
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在重点行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增量,逐步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做好县域39家固废产生企业及1家固废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场规范管理,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配置。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回收利用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防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明显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推进资源化利用,在重点区域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到2023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控。依托大安和黄坝驿两个检查站建设基础,加强进入宁强境内的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力度,持续深化“宁强交警提示单”制度,强制区间限速。不断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108国道过境段安全通行能力。努力克服宁强境内道路坡陡、弯急、路况差,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流量大,事故频发等现状约束,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完善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升从业和监管人员应急救援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持续完善更新县域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以县域8家危废产生企业及1家危废经营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及安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龙达矿业、汉中锌业等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危险废物内部循环利用率,实现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废物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效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立完善以县级医院、镇级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为核心的宁强县医疗废弃物收集网络,科学规划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路线,切实做好全县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工作。用好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县、镇、村三级医疗废物规范化收集水平,切实做到源头分类、规范消毒、应收尽收。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全过程监管,依托汉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实现全县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切实做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第四节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陕政发〔2017〕54号)。在矿产开发集中区域实施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行动,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加强涉重企业的全过程管理,坚持“治旧控新、消减存量”的原则,扎实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加强涉重企业日常监督。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宁强县东皇沟铅锌矿、宁强县东皇沟铅锌矿曹家沟尾矿库、宁强旭光佳宇矿业有限公司、汉中市同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技改升级、清洁生产。对生产不规范、不合格企业提出整改要求,或依法责令停产、关闭。
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深化尾矿库“一库一档”电子信息档案制度,定期对县域14座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尾矿库周边水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监管,加强黑木林铁矿水沟尾矿库、龙达矿业公司翁家沟尾矿库等运行尾矿库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尾矿渣综合利用,无主尾矿库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闭库或封场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损害。
第五节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加大辐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县域环境安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违法严惩”的原则,定期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县域陕西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宁强收费站、宁强天津医院、宁强县中医院3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定期自查,做好台账记录。深化放射工作人员法律及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切实加强口腔诊部、诊所及新建、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预评、控评、竣工验收工作,扎实做好放射机房防护、放射工作人员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节 强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标准体系。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
第十章 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依法治理和市场导向原则,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县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督促落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宁强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制。
开展目标评价考核。科学制定环境质量改善的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建立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节能减排、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加快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落实督察问题整改。深入贯彻《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持续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机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改进工作思路,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效能,全面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市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治理“痛点”、“堵点”问题,加快构建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以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积极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优先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县域部分重大工业企业开展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科学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缺乏资金来源渠道、总体投入不足、环境效益难以转化为经济收益等瓶颈问题,科学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和节约利用。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成本监测和价格调整机制。依托宁强“两山两江”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宁强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立“宁强县两山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探索生态产业化经营、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等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模式。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健全生态保护成效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全力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完善金融扶持政策。推进“绿色信贷”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等领域和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等的信贷投放。探索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参与绿色产业基金、研发运用围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多渠道筹集资金。
第三节 夯实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健全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加大环保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立完善环保业务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企业人员的环保素质、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业务能力。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强化企业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确保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强化企业治污能力。巩固提升依法持证排污基础,不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企业不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县域行业企业全面实现依法依规生产,持证按证排污。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引导企业源头减排、绿色生产,科学减少污染物排放。
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持续推进排污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鼓励企业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快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步伐,积极推进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第四节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发挥政府机关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稳定保持100%。
发挥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
提高公众环保素养。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资金投入,深化“科技之春”、“6.5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日”等宣传活动,积极发放环保宣传册、宣传单、宣传品、购物袋等,科学利用新媒体,定期发送环保主题短信、创建环保主题公众号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不断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第五节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全面落实污染源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制度,科学建立覆盖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的污染源监测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和考核。加快推进县、镇(办)两级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县、镇(办)两级互联互通、上通下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重点抓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化品运输、矿山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监管。夯实环境保护执法能力,不断壮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县、镇(办)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的工作力量,形成线上监测监控、线下快速响应的联动执法监督机制。
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积极推进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队伍建设。建立大练兵常态化工作机制,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地下水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
夯实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体系。积极开展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尾矿库治理、秦巴生态系统保护、碳减排等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研究,鼓励县域矿山企业、建材企业、涉危废企业等重点领域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支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清洁生产审核、产品认证、节能环保设施委托运营等环保服务新业态。加大核心环保技术创新和推广运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
第十一章 谋划重大项目,推进重点任务落地
“十四五”期间,积极组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环境治理攻坚、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和资源综合利用六大类47个重点工程,计划投资62.4019亿元。建立重大项目库,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其中,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类项目6个,投资33.7亿元;水环境治理类项目5个,投资4.578亿元;土壤环境治理攻坚类项目5个,投资0.644亿元;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4个,投资3.255亿元;生态保护与修复类项目22个,投资14.5269亿元;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5个,投资5.698亿元。具体项目见附件。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撑,落实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注重规划内容的宣传引导,切实保障规划任务顺利实施、重大项目成功落地。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县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宁强分局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逐级分解落实到各部门、镇(办)有关职能部门,团结一切力量,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形成任务明晰、责任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完善政策支撑,强化资金保障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年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应对气候变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工程。积极争取污染减排、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建设与修复、水土保持和环保能力建设等各级专项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加大环保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入环境保护领域。
第三节 开展评估考核,实时跟踪管理
加强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评估,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检查,公布规划主要任务进展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规划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度,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社会公布,并作为各部门和镇(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节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办好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相关环保栏目,通过广播、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强化宣传,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及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依托“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科学普及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低碳、节俭、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
附件:宁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表
宁强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合计项目:47个 |
|
|
|
624019 |
|
|
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6个) |
|
337000 |
|
|||
1 |
宁强至汉中天然气长输管线 |
循环经济 产业园区 |
新建宁强至汉中长输管线114公里,年供气量13亿立方米。 |
2022-2023 |
110000 |
园区管委会 |
2 |
天然气产业园及综合利用项目 |
循环经济 产业园区 |
天然气产业园规划用地1000亩,主要包含日 处理150万标准立方米净化装置、50万立方米液化装置及1万立方米的LNG储罐的旭日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年发电量1.2亿度和年供蒸汽量16万吨的旭日智慧能源项目;年装机容量4万兆瓦的隆基太阳能单晶硅光伏板生产线等项目。 |
2022-2025 |
100000 |
园区管委会 |
3 |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项目 |
循环经济 产业园区 |
新建天然气分布能源及配套设施。 |
2024-2025 |
50000 |
园区管委会 |
4 |
新能源综合体(NEMall)项目 |
汉源街道办 |
新建商业服务设施及配套建设充电便民驿站4808平方米,租赁用地8524平方米用于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智慧停车场等。 |
2020-2022 |
3000 |
县经贸局 |
5 |
阳平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阳平关镇 |
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包括110kV变电站一座和输电线路两条及农业种植 |
2022-2023 |
70000 |
县发改局、阳平关镇 |
6 |
广坪至青木川天然气管线建设 |
青木川镇、广坪镇 |
新建广坪至青木川天然气管线20公里。 |
2022-2023 |
4000 |
县住建局 |
二、水环境治理(5个) |
|
45780 |
|
|||
7 |
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河道箱涵改造工程 |
高寨子 街道办 |
采用A/A/0处理工艺,扩容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000m³/d,维修改造县城至污水处理厂管网及涵道15.5公里。 |
2020-2022 |
4330 |
县住建局 |
8 |
集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
宁强县 |
新建多个污水处理设施;提高阳平关、广坪垃圾处理设施,覆盖大安、燕子砭、巨亭、太阳岭、安乐河、青木川片区;新建二郎坝、禅家岩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机制,着重解决渗滤液处理问题。 |
2020-2025 |
36000 |
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9 |
高寨子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高寨子 街道办 |
新建污水管网18公里,配套建设湿地污水处理系统。 |
2023-2025 |
3200 |
高寨子街道办 |
10 |
宁强县安乐河(安乐河镇集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安乐河镇 安乐河村 |
排污口整治:对项目区沿岸的混合排水口进行整治,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100m3/d,并配套污水管网约3117m。 河道水生态修复:一是对项目区右岸裸露边坡进行治理,建设生态缓冲带约500m;二是对项目区左岸进行垃圾清运,清运量约3000m3;三是对河道实施湿地建设,新增湿地面积约21267m2。 |
2021-2022 |
1000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11 |
宁强县三道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阳平关镇 阳平关村 |
对三道河入河口以上河道进行湿地建设。滨水部分回填改造地形、构建滨水驳岸,设置湿地植物种植带,滩地部分进行地形改造、滨水植物群落建设和人工湿地群落建设;针对三道河河道整治区域内集中住户污水问题,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
2022-2023 |
1250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三、土壤环境治理攻坚(5个) |
|
6440 |
|
|||
12 |
宁强县涉镉重点污染源整治企业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
各镇街 |
围绕涉镉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为土地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提供详实资源。 |
2021-2025 |
380 |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13 |
宁强县涉镉等重金属污染防控专项整治项目 |
各镇街 |
针对县域4家涉镉等重金属问题企业开展综合整治,防治镉等重金属对企业周边土壤造成污染。 |
2021-2022 |
280 |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14 |
宁强县代家坝镇明洋锌业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
代家坝镇 |
对明洋锌业冶炼厂遗留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及处置,对冶炼厂厂区内遗留废渣进行妥善处置,新建1处固废填埋处置场,对厂区内重度污染土壤采用客土换填处置,对轻度、轻微污染土壤采用植物吸附处理达标,最后对厂区进行整体简单生态恢复。 |
2020-2022 |
2300 |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代家坝镇 |
15 |
宁强县巩家河硫铁矿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 |
代家坝镇 |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包括:废渣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
2020-2022 |
2100 |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16 |
宁强县刘家坪锌铜矿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 |
燕子砭镇 |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包括:废水治理工程后排放;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
2020-2022 |
1380 |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燕子砭镇 |
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4个) |
|
32550 |
|
|||
17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宁强县 |
硬化村庄道路200公里,实施农村改厕10000户;完善100个行政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购置垃圾转运车100台、转运箱500个、垃圾桶10000个。 |
2021-2025 |
15350 |
县农业农村局 |
18 |
粪污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加工利用工程 |
宁强县 |
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1座、有机肥加工生产线5条。 |
2021-2025 |
1500 |
县农业农村局 |
19 |
生活(餐厨)垃圾及污泥处理工程 |
舒家坝镇 |
新建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焚烧、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泥无害处理及废水处理工程。 |
2020-2022 |
14500 |
县住建局 |
20 |
县城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工程 |
宁强县 |
建立县城垃圾分类系统。 |
2021-2022 |
1200 |
县住建局 |
五、生态保护与修复(22个) |
|
145269 |
|
|||
21 |
嘉陵江综合治理工程 |
宁强县 |
新建堤防工程2.7公里。 |
2022-2025 |
5184 |
县水利局 |
22 |
汉江大安镇段防洪工程 |
大安镇 |
新建及加固汉江沿岸护岸7.4公里。 |
2022-2025 |
9901 |
县水利局 |
23 |
阳平关防洪河堤建设项目 |
阳平关镇 |
新建阳平关镇嘉陵江防洪河堤2.2公里、三道河防洪河堤1.2公里,韩家河防洪河堤2公里。 |
2022-2025 |
11200 |
阳平关镇 |
24 |
安乐河镇防洪河堤建设项目 |
安乐河镇 |
新建集镇至金湾银滩河堤3公里、八海河村一组老街大桥头至油坊沟河堤1公里。 |
2022-2023 |
4700 |
安乐河镇 |
25 |
大安镇防洪河堤建设项目 |
大安镇 |
新建集镇至八亩田村防洪河堤2公里、桑树湾村防洪河堤3公里。 |
2022-2023 |
4300 |
大安镇 |
26 |
汉江流域河堤治理工程 |
大安镇 |
新建宁家湾至烈金坝陈锦章故居防洪堤4公里。 |
2022-2023 |
3500 |
大安镇 |
27 |
“时来运转·花田月下”景点河堤防护工程 |
广坪镇 |
新建广坪镇二号桥上端两岸及景点防护河堤1.65公里。 |
2022-2023 |
2150 |
广坪镇 |
28 |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宁强县 |
治理玉带河2.5公里。 |
2022-2025 |
2884 |
县水利局 |
29 |
山洪沟道治理工程 |
宁强县 |
治理三道河、韩家河2条山洪沟道3公里。 |
2022-2025 |
2800 |
县水利局 |
30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
宁强县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 |
2022-2025 |
2400 |
县水利局 |
31 |
玉带河河道整治工程 |
高寨子街道办 |
整治玉带河河道9.5公里,栽植粉黛乱子草、扇巴叶。 |
2023-2025 |
3000 |
高寨子街道办 |
32 |
汉江源头生态保护项目 |
汉源街道办 |
实施水源地水质保护,生产生活污水治理、人居环境提升,连户道路建设,源头配套设施建设等。 |
2021 |
2000 |
汉源街道办 |
33 |
嘉陵江干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燕子砭镇 |
整治岛湾片区农村排污口,恢复嘉陵江河道湿地1.2公里。 |
2021-2022 |
2200 |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34 |
森林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
宁强县 |
建立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实施森林抚育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人工造林1万亩、森林抚育间伐试点2万亩,落实森林管护362万亩,兑现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91万亩,建立生态护林员长效管理体制、森林病虫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森林火灾预警中心。 |
2021-2025 |
25500 |
县林业局 |
35 |
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 |
宁强县 |
改造修复退化防护林5000公顷。 |
2021-2025 |
5000 |
县林业局 |
36 |
退化林修复项目 |
宁强县 |
结合现有林木退化情况和经济林低产低效情况,主攻 退化防护林改造、特种用材林建设和经济林提质增效 项目,针对林分质量偏低、但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地, 采取带状整理,更换目的树种,栽植珍贵树种,作为 木材战略储备林进行建设,提高林分整体抗性;针对低产低效的经济林,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和市场营销情况,通过合作社、经济林发展大户进行有规模的改造, 实施退化林修复8万亩。 |
2022-2025 |
5200 |
县林业局 |
37 |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
宁强县 |
开展全县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建设野生动物救助站1处,配套购置野生动物救助车辆、设施设备,聘请管护员和兽医;开展全县214株古树名木状态监测,对状态不良的采取修剪、支撑、复壮等措施实施保护修复作业。 |
2021-2025 |
1500 |
县林业局 |
38 |
县级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项目 |
宁强县 |
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惜树种和大型用材林5万亩。 |
2021-2025 |
40000 |
县林业局 |
39 |
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汉源街道办、铁锁关镇、高寨子街道办 |
新建湿地保护管理站、科研监测中心、科普宣教中心500平方米、界碑6个、界桩224个、标志牌20个,恢复植被50平方公里,配套气象观测站、巡护装备等设施。 |
2021-2024 |
4000 |
县林业局 |
40 |
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
青木川镇 |
建立青木川自然保护区管护系统、巡护系统、科研系统、公众教育系统、防灾减灾系统。 |
2022-2025 |
3000 |
县林业局 |
41 |
陕西宁强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
汉源、高寨子街道办,铁锁关镇 |
湿地保护工程:建立中心管理站及办公设备;湿地恢复工程:恢复植被、整治河道; 科研监测工程:新建科研监测中心,配置水文监测设施设备、移动气象观测站、科研监测设备;科普宣教工程:新建宣教中心1处,配置动植物标本、湿地解说模型及图片、解说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 |
2022-2025 |
2300 |
县林业局 |
42 |
汉水源头生态气候资源保障工程 |
宁强县 |
新建综合气象观测实验基地、雷达观测基地、无人机立体气象观测基地、气象灾害预警中心、气候研究中心、火箭烟炉立体化人工增雨雪基地;升级改建县域全部区域自动气象站。 |
2021-2025 |
2550 |
县气象局 |
六、资源综合利用(5个) |
|
56980 |
|
|||
43 |
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 |
代家坝镇 |
利用尾矿库废料、农业废料等,新建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2021-2025 |
30000 |
县经贸局 |
44 |
冶炼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 |
代家坝镇 |
新建年产1000吨氧化钴、2000吨冰铜生产线、10000吨次氧化锌生产线各1条,年处理冶炼废渣15万吨;改扩建厂房、仓库10000平方米,以及其他辅助公用配套设施。 |
2021 |
4980 |
县经贸局、代家坝镇 |
45 |
蛇纹石尾矿库综合利用项目 |
宁强县 |
对县域内蛇纹石尾矿库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
2022-2024 |
5000 |
县经贸局 |
46 |
生产炭基有机肥生产线项目 |
宁强县 |
利用秸秆、废菌包和药渣建设年利用5万吨干基生物质废弃物、年产出8万吨生物炭肥和生物液体肥的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 |
2022-2024 |
5000 |
县经贸局 |
47 |
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项目 |
汉源街道办 |
建设再生资源基础回收、分拣、集散交易、综合再加工利用中心等相关配套设施。 |
2022-2023 |
12000 |
县经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