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办函〔2021〕18号
中共宁强县委办公室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宁强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县双管单位:
根据《宁强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7-2025)》,为加快推进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强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第一组长:县委书记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
县政协分管副主席
成 员:县委办主任
县政府办主任
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副主任)
县考核办常务副主任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教体局局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运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卫健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局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县信访局局长
各镇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有关政策要求,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宁强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委常委、副县长马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局长郑永军、县创建办副主任李发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中共宁强县委办公室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