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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宁强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报告

宁政字〔2021〕21号 签发人:

宁强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宁强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工作情况的报告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现将《宁强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情况报告》随文报来,请审示。

宁强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宁强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情况报

宁强县位于陕西省西南隅,汉中市西部,秦岭、巴山在此交汇,汉江、嘉陵江源远流长,是大西北进入大西南的主要门户和黄金通道,素有“蜀道明珠”和“三千里汉江第一城”之美誉。全县总面积3246.8平方公里,辖16个镇、2个街道办、200个行政村、13个社区,林地面积2419.7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2.65%,总人口约34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突出绿色循环、生态宜居,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绿色发展,厚植生态优势,推进污染整治、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等工程,持续筑牢生态屏障。先后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国家园林县城“中国生态农业建设名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森林城市”等称号。2019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生态建设强县。

2019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通过验收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近3年持续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我县创建工作任务基本完成,37项建设指标基本达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一)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强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见效。二是坚持规划引领。修完成《宁强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7-2025年)》,明确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基本原则和推进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强化考核考评。出台了《宁强县镇(办)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宁强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宁强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始终,生态损害赔偿、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工作有力有效落实,生态文明考核占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权重提高到27.5%以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指标”转变。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层层夯实河湖长制,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全面完成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广泛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学习教育,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人数比例达到100%成立了宁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镇办成立了环境保护监管办公室,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县镇村“三级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大格局。

(二)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均达到340天以上,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3,优良率96.98%,创近年最佳。汉江、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以上标准,无劣V类水体和黑臭水体,优良水体占比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噪声环境质量优良,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建立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加快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积极鼓励企业建成内循环体系,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将固体废物变废为宝、“吃干榨净”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综合利用率持续改善。坚持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施策、规范管理、安全处置,实现医废、危废安全处置率“双百”。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导向,突出把好环境风险防控物防、人防、技防“三道关口”,严密防控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无辐射安全事故,近三年辖区内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生态空间不断优化。严守发展空间、生态保护、农用耕地“三条”红线,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谋划县域空间开发格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736.03平方千米,占县域总面积22.58%。设立陕西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和牢固关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面积达12348.9公顷,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确保县域受保护面积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94万亩。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持续开展,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持续加强。争跑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1.2亿元,实施汉江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县城至高寨子段生态保育、金溪河流域治理、玉带河综合治理、铁锁关集镇过境段综合治理等流域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县域生态涵养能力和流域生态品质不断提升。

(四)生态功能有效保护。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县城雨污管网建设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沿汉江重点镇污水处理工程建成投运,嘉陵江流域集镇建成污水处理站4座,18个镇办标准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全覆盖,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2.4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24%。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实施农村污水有效治理行政村130个,治理率65%。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暂行办法》,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和属地转运处理模式,配备村组户垃圾收集转运设施11万余个、垃圾清运400余辆,配备村级保洁员450余名。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180个,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90%。持续推进农村厕所改造,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户数达到10349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有效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状况变化等级保持稳定或轻微变好。全面实施封山育林、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经济林改造,加速推进全域绿化,全县森林覆盖率62.65%,“生态宁强”优势凸显。联合开展“绿”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人为干扰活动明显降低。定期开展野外巡护与监测,生物物种资源得到严格保护,无明显外来物种入侵。

(五)县域资源集约利用。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制度,积极推广清洁生产、节能技术、节能材料和清洁能源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358吨标准煤/万元,节能降耗目标超额完成;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节水增效长效机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下降;严格建设用地审批,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下降。完成长江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实施宁强县羌杨固废回收加工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加工、陕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陕南石棉矿废渣综合利用、宁强县鑫润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尾矿综合利用等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有效提升。建立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全面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油菜秸秆堆沤制肥,鼓励发展“猪沼茶”“猪沼”清洁养殖模式,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5.8%、89.56%、95.8%,资源节约与利用目标全面实现。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科学施肥宣传,促进化肥施用零增长;积极开展农药减量化行动,系统推进绿色防控、病虫害统防统治、新型高效施药器械推广应用、科学用药宣传培训等工作,有效提升农药利用率。积极倡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

(六)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激活生态“红利”。循环工业不断发展,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推进绿色食药、现代材料、天然气等产业,2020年,实现工业产值233亿元。生态农业势头强劲,“生态茶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五园建设形势喜人,全县发展茶园16.7万亩、林下名贵中药材8000亩、食用菌4500万袋,实现林业总产值8.42亿元;发展天麻种植基地1.5万亩,年产鲜天麻1.2万吨,成为“陕南最大集散地”;认定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二品一标”农产品31个。生态旅游潜力十足,青木川古镇、汉江源、玉皇观茶园、草川子等景区市场火热,2020年全县接待游客524.9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3.7亿元,2021年预计接待游客63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9亿元。

(七)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定期开展绿色节能宣传,培养群 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绿色节能社会氛围。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增新能源出租车61辆、新能源电动公交车41辆,投用充电桩7个。积极倡导以公共交通及步行为主的交通模式,引导公众绿色出行,实现城市交通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加大对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不断提高。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建立完善绿色产品采购清单目录,政府实际采购成交商品全部为节能节水商品和环境标志商品,绿色采购比例达100%。

(八)生态理念深入人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累计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镇17个、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镇17个、生态村42个。环境宣教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各类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党政领导干部做决策、抓工作、促发展的具体行动,党政 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达100%结合“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环保六进”等活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展示宁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健康文明消费模式,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参与度和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全县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成为共识,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二、创建体会

我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回顾创建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抓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牢生态理念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领域,必须从培育生态理念入手,将生态环保强制约束内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文明示范创建,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百里生态文明长廊、美丽乡村示范村等工程,多视角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和深远意义,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健全完善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县群众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发展生态产业是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产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中心任务。在创建过程中,我县牢固树立“发展为要、生态为先”的理念,立足地处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产业园区为承载,依托资源和环境优势,大力发展占用资源少、能源消耗低、就业容量大的绿色生态产业,科学处理生态环境质量高水平保护和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关系,着力构建绿色生态经济体系,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产品,努力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三)保护生态环境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宁强始终以高度政治自觉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与治理并重的方针,持续做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文章,一方面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一方面兴产业、建园区、促转型,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域发展实力、打造秦巴腹地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县的必然要求和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民生工程,持之以恒抓实抓细,让优良的生态环境成为宁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增长点和支撑点。

(四)建立完善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耗时长、任务重,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在工作中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建设规划,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分年度分阶段细化实施,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为生态文明创建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夯实基础,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始终把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作为最大民生工程,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坚决打好“四大保卫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继续推行排污许可、污染源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与空间规划、产业布局等有机衔接,为优化产业布局、推动髙质量发展提供空间管控依据。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压细各职能部门、各镇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协同一体齐抓共管环境保护的良性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持续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破坏生态行为。

(二)持续推进,巩固生态文明创建成果。坚持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继续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对标我县涉及的6个领域10个方面37项指标,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对已达到标准的各项指标,采取有力措施达到更高水平,实现指标成果逐年取得新进展。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激发群众智慧,调动群众热情,积极推动全民参与。

(三)树立典型,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乡村振兴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农村饮水安全、道路硬化、镇村绿化美化等工程,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继续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将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组织管理到位、生态底蕴浓厚、亮点特色鲜明的镇村打造成生态文明创建典型,并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发挥绿色辐射效应。建立健全生态创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生态创建目标责任、效能问责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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