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黑虎羌寨
建筑的本元功能为供人类居住,保护自身安全。《韩非子·五蠹》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李渔认为“人之不能无屋,犹体之不能无衣”。可见“建筑的本质是让人安居下来”(海德格尔语)。
原始的居住栖身功能满足之后,人类丰富的情感内涵使住所逐渐升华为感知空间,与动物巢穴有了本质区别,审美、宗教等体现精神价值的因素成为建筑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还承载着一定的伦理功能,共同组成了建筑文化。
由于地理、气候、经历上产生的文化差异,各地各民族的建筑形式也不相同,如爱斯基摩人用雪块筑成的圆顶小屋(Igloo),非洲撒哈拉沙漠地区被称为马特马塔屋(Matmata house)的地下住屋,游牧民族的蒙古包等。我国的各个民族也有不同的建筑形式,如回族的清真寺,土家族的吊脚楼,哈尼族的蘑菇房,羌族的石房、碉楼等,形式各异,体现出我国建筑文化的多元性特征。
本文拟对羌族建筑的文化内涵作大致的分析。
一、羌族建筑形式简析
生活在四川西北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羌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约20万(也有资料显示目前羌族总人口为30.6万,见耿静《羌乡情》,巴蜀书社2006年9月第1版),主要生活在茂县、汶川、理县和北川等地,其中,以茂县最为集中,约占羌族总人口的80%以上,民族文化内涵深厚。“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中的羌笛,早已为世人耳熟能详,其建筑、释比文化、羊皮鼓舞等也是珍贵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建筑以优美的外部形态,合理的内部空间分配,严谨的布局和丰富的内涵成为羌族极具代表性的文化表征之一。
羌族建筑风格独特,技艺高超,材料以石材为主,与汉族建筑以木料为主,罕用石材、追求“盛德在木”的基本原则大相径庭。羌族建筑融合了我国传统建筑的三种主要形式——游牧民族的帐幕式、汉族的窑洞式和干栏式建筑的主要特征,风格古朴。
羌族建筑在对游牧民族帐幕式的继承上,体现为其室内至今还完整保留中心柱的结构形式,且羌人已将中心柱演化为室内空间中的精神之柱。这种表现形式,与羌族的历史经历关系密切。羌族先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从西北迁移至岷江上游,虽然生产方式由游牧转为农耕,但很多游牧民族的文化特征仍然被保留下来,成为羌族文化中的鲜明特色。
羌族文化结构多元,受汉文化的影响尤为深刻。定居岷江上游之后,羌族建筑在保留一部分游牧民族文化特征的基础上,对其建筑形式进行了适应性的改造,如帐幕式穹顶结构,由于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更主要是因为穹顶结构在中原汉族的主流文化中已成为统治阶级权力、秩序、等级的象征,于是羌族转而务实地选择了窑洞式的平顶结构形式。
羌族群体建筑为一体化的布局,单体建筑的布局,则呈外部封闭,内部开敞的院落形式,合理有序,不仅受四川盆地汉区穿斗木结构四合院的影响,还有仿造北方四合院形制的痕迹,并且,羌族的“四合院”在汉族四合院形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向空中发展,形成了具有羌族特色的退台式四合院样式。
二、羌族建筑的文化内涵分析
羌族的建筑文化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兼蓄多种文化和建筑样式的有益因素,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对外来文化的吸收,在效仿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必要的改造,体现出羌族建筑文化极大的包容性和杂糅性特征,功能合理有序,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在我国传统建筑文化中具有独特和重要的地位。
(一)与生存、生活的关系密切
羌族建筑形式多样,以碉楼、石砌民居、碉巢、土屋和板屋为主要建筑形式,石砌房占的比重最大,其中碉楼最具特色,是羌族生存观的主要物化形式,成为羌族艰辛历史经历的见证。
1、与生存关系密切的碉楼
《后汉书·西南夷传》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至地节三年夷人以立郡赋重,宣帝乃省并蜀郡,为北部都尉,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众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按:今彼土夷人呼为雕也)”[1],“‘邛笼’,即今羌语,碉楼之意”。[2]
碉楼是羌族建筑中一种特殊的空间形态,是羌族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之一和骁勇民风的历史见证,在长期的实践中,以碉楼为中心,形成羌族独有的建筑布局。
早期碉楼的功能主要用于战备,各寨中碉楼的排列多成“Z”字形,达到提前防御和隐蔽御敌的目的,还可将宝物藏于碉楼之中,有效地防备山匪、强盗的抢掠,在冷兵器时代曾发挥过巨大的作用。
碉楼形式多种,有四角、六角、八角等,茂县的黑虎羌寨甚至有十二角的碉楼;各地碉楼的高度20~30米不等,最多的有十三、四层。碉楼有不同的种类,有哨碉、战备碉、风水碉等,哨碉放哨,战备碉御敌,风水碉祭祀,功能各异。用作祭祀的碉楼,有一定的神圣感,是族群的象征,与通天柱、生命树有相似之意,是羌人的一种“图腾”。碉楼还是全寨的最高点和中心点,是在寨内判断方位的指示标志,
在结构上,有的碉楼单独修建,有的与住宅结合修建,空间形态优美。各层的四面墙上有外小内大的斗窗,既可用来采光,更主要的功能是在战斗时作为射击孔,由于斗窗结构上的内大外小,外面的敌人很难对隐藏在碉楼内的羌人构成威胁,而羌人则可以有效地杀伤敌人,设计匠心独具。有的碉楼还辟有半地下室,可贮存粮食,还有的碉楼设计有小的出口,与阴沟、暗道、主渠相通,战时可作逃生通道。由此可见,碉楼的每一处设计均以生存为基点而展开。
如今的碉楼已无战备之用,过去的防御功能已被贮存和居住取代,理县桃坪羌寨的碉楼更已被开发为旅游中的观光景点,在新时期实现了功能转换。
2、空间分配合理、陈设功能明确的民居
羌族建筑技巧高超,就地取材,以石块拌以当地盛产的黄泥砌成,牢固坚实。在羌族史诗《羌戈大战》中,就有关于建筑的生动描述,如“如乌山上采青石,青石块块作墙面;木西岭上砍铁杉,铁杉作柱又锯板”,“九沟里头砍木头,九匹山上背石片;九沟清水调泥巴,羌人重把碉楼建”等。
(1)合理的空间分配
羌族民居至今仍为为“干栏式”结构,普遍的高度为三层。建筑的第一层,为牲畜圈和厕所,还可堆放柴薪(现在河谷地区也有在菜地中建牲畜圈,但半山和高半山地区依然保持原始风貌),功能单纯实用;第三层为储藏室、晒台和罩楼,如猪膘肉、油饼、香肠等食品都悬挂于第三层,可利用第二层火塘的烟熏防腐。外面为晒台,可以晒放玉米等农作物。
人居的第二层,传统的室内空间划分主要依据神龛、火塘、中心柱在主屋对角线上的标准进行分配。由于历史上的不断改造或扩大,传统的尺度规范逐渐被放宽,为工匠们提供了改变这种传统规则的自由,既随意又合理。
羌族堂屋一般都分为两部分,进大门为外间,右边为楼梯,可达第三层的仓房和晒台。主屋位于左边,有门,面积大小不等,呈正方形或长方形。
以桃坪羌寨的龙小琼宅为例,主屋神龛位于主屋门对面墙的夹角处,神龛下设火塘,由于主屋宽度的原因,火塘的旁边是由两根并列的中心柱组成,柱间立板,与外间的中柱成一条直线,自然地将主屋与厨房分割。主屋有门通往其他卧室和房间,卧室位置略高于主屋,构造简单,均为木板隔成,整栋住宅结构复杂,错层、夹层众多,并很好地运用了共享空间,体现出一种设计初的智慧。
龙宅第二层的空间分配以主屋为中心,突出了主屋是家人活动的重要场所的地位;门厚实沉重,陈设丰富集中,从主屋才能进入各个卧室,且夹层、错层众多的设计,则体现出主屋的神圣性和羌人性格中的神秘性和封闭性特征。
(2)功能明确的陈设
羌族的室内陈设主要集中在主屋,每户的陈设基本相似,为神龛、火塘和橱柜等,其中火塘除精神功能外,还具实用功能。羌族地处高山,气候寒冷,火塘不仅可以烧煮,还是羌人取暖、聊天、喝酒等活动的中心,并由此产生出锅庄文化。羌族的“莎朗舞”,就是锅庄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火塘架的结构为铁制圆圈与三个铁脚组合而成,火塘结构各地有一定区别,有的村寨在火塘下挖坑,上面放置火塘架,如理县增头寨;有的直接放在地面上,如理县蒲溪乡的奎寨村、休溪等寨;还有的是在地面上用砖垫高约十公分,再架置火塘,如茂县曲谷乡的河西村。这种形式上的区别,笔者认为,应与各地在对本族传统文化在理解和继承上的差异有关。
火塘的垂直顶部,有一木制隔档,称“挂火炕”,基本为每寨每户必有,火塘长宽各约1.5m,造型如一张倒放的正方形桌子,桌面朝下,四脚朝上。“挂火炕”下部挂铁链,可挂油灯或各种炊煮器。“挂火炕”的主要功能是用来挡烟和散烟,当火塘中的烟上升到“挂火炕”位置时被隔,向四周分散,经过屋顶的各透气孔散出,屋内余烟不多,且可以熏制挂在三层的腊肉。
“挂火炕”还具有其他功能,如逢年过节时可在上面烧香祭拜,平时可将制作农具的木料放在上面,利用火塘的温度将其炕干,可使制成的农具不会变形,,一举多得。
汶川县的萝卜寨的火塘形式是个例外。萝卜寨火塘没有三脚铁架,而是直接在地板上挖坑,用泥围砌成一圆灶,中间留洞,在圆灶周围包上湿煤,利用温度将湿煤炕干,需要时揭下一块填入灶中,保证灶火一直燃烧。火塘上方没有“挂火炕”,仅吊几根铁链,可用来悬挂各种炊煮器,与其他羌寨有明显区别。对于这种火塘形式出现的原因,据当地村民马青华解释,由于铁制三脚架成本较高,而萝卜寨附近的山上煤炭资源较为丰富,成本很低,因而出现了这种火塘。
神龛也是主屋中的重要陈设,其功能更多地体现在精神生活方面,将在下文中详述。橱柜也是主屋陈设中的一个主要内容,以神龛为中心向两边成直角展开,均为开放式结构,规模大小不等,用来放置杂物和生活用品,功能单纯。橱柜也是羌人审美需求的重要表现区域,如龙小琼宅的橱柜分三层,高约2.8米,长约4米,橱柜的上檐为一组“龙凤呈祥”的木雕,龙凤之间为一“阴阳鱼”图案,做工较为讲究,汉化痕迹较为明显。橱柜下部空间较大,可摆放水缸、米桶等杂物。
其他房间的陈设,每户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性较大,条件好的人家专门辟有用来跳舞、烤羊的房间,有的还在墙上挂上如羊皮背心、蓑衣或兽皮、在门头上挂经过处理和描绘的牛羊头作装饰,体现出一定的审美情趣。
羌族住宅的空间分配和陈设特点,在保持民族本元文化特征的前提下,如主屋的空间分配和结构基本相同,神龛、火塘、中心柱、橱柜等必不可少,其他房间的空间分配和陈设则各具特色,特别是具有现代文明特征的陈设越来越多,这与新一代羌人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汉文化的正规学校教育,文化的趋同性越来越强有直接的关系。
(二)精神慰藉功能的作用明显
羌族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民族,至今仍保留有万物有灵的灵物崇拜。在羌族的建筑文化中,含有比较浓厚的多神崇拜思想,并在多方位有所体现。
1、火塘
上文已述,火塘是羌人家庭生活的中心,是家庭中最神圣的区域,羌人日常的生活都围绕火塘进行。羌区气候寒冷,过去因为取火困难,因此火塘终年不灭,称“万年火”。最初的火塘由三块白石垒制而成,底部凿成圆火塘,“三石顶一锅”,用来烤羊、烧煮、取暖等,这种习俗与羌族历史上游牧生活的经历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羌族的火塘具有神圣的内涵,虽然早期的三块白石被现在的铁制三脚代替,但内涵相同,分别象征着三尊神,即火神,由于火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羌人形成了火神崇拜的传统,后来又吸收了汉族灶神的概念,使火塘的地位更加崇高;男宗神,即祖宗神,羌语称之为“活叶依稀”;女宗神,又称为婆婆神或媳妇神,羌语称之为“迟依稀”。
羌人将对祖宗的崇拜和怀念蕴含在火塘中,可能与过去羌人死后采用火葬习俗有关。如今,随着火葬改为土葬,男宗神、女宗神的神位已经转移到了神龛正中家神的位置,而火塘中的男宗神和女宗神,已逐步被后人遗忘,只剩下火神,羌人在火塘架正对神龛的那只脚上专门设有一铁环表示火神,任何人对其都不可有不敬的举动。
由于火塘的特殊性,因此围绕火塘,产生了很多禁忌,如不可从火塘上跨越,不可在火塘旁作吐痰、放屁等污秽之事,体现出火塘的重要地位及羌人对火塘的敬畏崇拜心理。
火塘既是羌人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具,又是羌人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是羌人与祖先、神灵间沟通的桥梁,受到了羌人的膜拜,并且还是体现羌族社会凝聚力的标志。随着现代文明的进入,火塘的神圣性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弱化的趋势,如茂县曲谷乡河西村就出现了四脚的火塘支架,当地人解释其原因是这种支架承重的力量更大。但抛弃了传统的三尊神,对功能性的注重超越了火塘的本元文化特质,这也间接地说明民族传统文化地位的削弱。
2、神龛
在传统的羌族民居种,神龛位于进主屋门的左前方屋角,用木板制成,有秩序地贴满了灶薇花(一个大鼎中插着莲花的图案),羌族人称之为“神衣”,[3]是羌族每户必备的陈设,专门用来供奉家神,包括天、地、国、亲、师诸神,还有观音、牛马二王、财神、门神、灶王、文武天子、羊神等,也有笼统称为“角角神”,体现出羌人希望通过供奉诸神,保佑家庭平安,六畜兴旺的朴素心理。
神龛的装饰形式各不相同,但内容基本一致,天、地、国、亲、师每户均有,供奉在神龛台的最中心位置,左右放香炉,龛台的两侧有对联,内容为吉祥语句,如“祀先祖如在其上,佑后人呼唤维新”,横幅多为“光宗耀祖”的字样等,受汉文化的影响十分明显,“而且,传统的灶薇花也多变成红纸或从商店里买来的‘春满人间’、‘恭喜发财’之类的印刷品。”[4]
对神龛上的装饰,视经济能力而各不相同,经济状况好的人家装饰丰富细致,龛首一般为木质镂空雕花,纹样以云纹、花草纹、龙凤纹为主,对联和横幅多为绸质;而经济条件差的人家多用彩纸剪成各种花形、羊角形进行装饰。龛台下方一般有柜,条件好的人家,柜子和抽屉做工较细,有雕饰,图案以兰花、菊花等为主,也有的是戏文题材,种类较为丰富。
传统的神龛中除了供奉家神、男宗神、女宗神和牲畜神外,还分上中下三层供奉内神和外神,最多可达18尊神位。但随着文化的趋同性越来越强,神龛内摆设的物品和内容也发生变化。复杂的神龛内不仅摆设有香炉、牌位,还有精致的代表神灵形象的工艺品;简单的除了神位香炉,没有其他内容;有的人家在神龛内还摆放毛主席塑像、人民币的仿制品等,甚至有的人家摆放了酒瓶,在装饰形式上随意性较大。
羌人围绕神龛也产生了很多禁忌,如在神龛前打地铺睡觉时,脚不能朝向神龛的位置,不得在神龛前吐痰、杀牲、劈柴和讲不吉利的话语等,都体现出神龛在羌人精神世界中的重要地位。
3、中心柱
羌族民居属于墙承重与梁柱承重结合的结构,由于天气寒冷及火塘位置的关系,主屋成为主要的活动中心,因此空间一般大于其它房间,需要在隔栅下加梁,形成了中心柱。中心柱称被羌人称为“中央皇帝”,地位崇高,甚至有的羌寨中心柱设置并不完全从功能出发,“如羌锋一带以梁柱为承重体系,周围仅用石砌墙围护,但仍在主室中央加中心柱,此类作法似乎恋祖情结大于实用功能。”[5]
中心柱多是针对羌人普遍采用的方形主室,这样角角神、火塘、中柱三者就正好位于主室对角线上。至于少数呈长方形主室,为了使角角神、火塘、中柱的三者一线,中柱不一定能在中心,往往也会出现双柱支撑的形式。
中心柱的装饰不如神龛那么繁缛,多用彩纸剪出图案挂在柱上,再插香祭拜;也有的人家将做活用的刀具插在中柱上,时间一长,中柱上满是刀痕,刀痕就成为了中心柱柱神的标志。
羌族民居中的中心柱是游牧民族帐幕居住形式的遗存。在帐幕结构中,支撑帐幕必须依赖中心柱,如果中心柱被毁坏或断裂,就会导致整个帐幕的垮塌。因此,中心柱在羌人心目中地位甚高,禁忌很多,如小孩不能摸,有病痛则认为是触犯了中柱神等。而且,中心柱还蕴含有超越功能的“恋祖情结”,在羌族社会中还能起到了维护宗族和家庭内部团结、增强凝聚力的作用,与火塘、神龛一样,具有很强的精神慰藉功能。
4、石敢当
石敢当是羌族民居外的一件重要陈设,一般放置大门口的左侧,起驱邪镇妖的功能,过去分布比较广泛,由于近现代的破坏,如今已不多见,且多集中在茂县的高半山地区。理县桃坪羌寨龙小琼宅门前的“泰山石敢当”,比较完整,为青石制成,高约1米左右,分头、身、座三部分,底座部分已埋入地下。石敢当头部约占全部高度的三分之一,深浅雕手法混合使用,头大身细,头部刻划狰狞,吐舌瞪眼,在身部刻有楷体的“泰山石敢当”字样,做工较为细致。
石敢当原本是汉族的一种文化现象,后传入羌族,经过数代羌人的消化吸收,成为羌族建筑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虽然其对住宅选址、朝向、空间构成不产生影响,但却是羌族建筑文化中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文化现象,显示出羌族文化博大的吸收和消化、改造能力。
其他的陈设还有如仓神(昼却色),储藏粮食财物之神,一般设在存放贵重物品和粮柜所在的房门口,没有明确的偶像形式,往往贴一个纸袋用来插香即可;
财神(比阿娃色),多在神龛边为其专门设置神位,没有偶像形式,也有张贴汉族的财神菩萨像,比较粗糙。
至于其他诸神,不一一赘述。
(三)具有丰富的伦理意蕴
中国传统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人伦文化,具有丰富、完善的伦理思想体系,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也深刻地体现出了这种思想,上至体现绝对权威、等级森严的宫殿建筑,下至体现“父尊子卑,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严格宗法制度下的民居,都具有注重整体秩序,强调个体服从群体和崇上尊祖的伦理思想,形成了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与众不同的建筑理念。
羌族丰富的历史经历,使其文化具有杂糅性特征。元朝以后,羌族分崩离析,只有少部分迁移至岷江上游的羌民,保留了“羌”的族名,在对新环境适应的同时进行文化的适应,尤其是对汉文化的吸收。这种吸收到明清时期更加猛烈,明初在茂汶地区设立州学,进行汉文化教育,成为羌人接受正式教育的起点。清初顺治到嘉庆初年一百多年间的“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带来了大量的汉族优秀文化和先进生产技术,对羌族影响巨大。至清中叶,羌民中已不乏读书识字之人,希望“考试等事,悉与汉民一体办理”,汉文化在羌族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儒家伦理思想也进入了羌族社会和个体家庭。
这种文化表征体现在羌族建筑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等级秩序在官寨建筑中的体现
中国封建制的社会政治秩序,皇帝拥有绝对权威,等级森严,社会伦理道德关系划分出上下、尊卑、主从等关系,反映在建筑上,处处以等级化、秩序化的布局来表现统治者的权威。
这种强调等级秩序的伦理思想在羌族的官寨建筑有明确表现。羌族的官寨为土司的住宅,土司制度在羌族历史悠久,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土司在当地还享有绝对的权力和权威。空间复杂、形态壮观的官寨建筑就是土司权力和权威的物化形式。
目前羌区仅存三座官寨,分别是茂县曲谷乡河西村的王泰昌官寨,由藏族所建的羌区境内最大的瓦寺土司官寨,理县甘堡乡藏族桑梓侯(桑福田)官寨。本文以茂县曲谷乡河西村的王泰昌官寨为例进行分析。
河西村有四寨,呈三角形布局,官寨位于三角形中心的一缓坡上,四寨围绕,远看如一座城堡,凸显出主人高贵的身份。
整个官寨面积约600平方米,高约有20米,分六层,外部为石质结构,内部除墙体外基本为木质结构,兼有汉、藏、羌族的建筑特点。官寨平面呈正方形,坐西朝东开门,但底层平面因分台构筑不完整,且又为畜养空间,二层大门实际为是坐北朝南。从二层进门为一天井,与汉族建筑中的天井相似,既可采光,也可排烟。每层有专门的木制涧水槽排水,对细节构件的处理手法细腻。内部采取石砌与木构相结合的空间分割手法,石砌墙既分割主要空间又起承重作用。楔入石墙体的木梁,均取“5”数,如5寸,1尺5寸等,据当地人解释,“5”是“武”的谐音,是羌人尚武精神的表现(笔者认为,官寨建筑中对“5”数的运用,可能应该还含有一定的礼法规范,这是因为,土司制度肇始于元代,盛于明清,明清正是汉文化对羌族深入影响的时期,这个时期的土司在羌区具有非常崇高的地位,是羌族的权力中心,虽然是受属中央政府节制,但也接受了汉文化的洗礼,因此,在很多方面,均以汉文化的规范为准则,对“5”数在官寨建筑中被广泛运用,就是汉文化影响的一种反映。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5”数具有特殊的地位,在《周易》的六爻中,“5”数即处于上卦(外卦)的中位,有得中为吉的含义;“5”数在阳数中又处于居中的位置,有调和之意,在东、西、南、北、中这五个方位中,“5”代表中央。中国古代称帝王为“九五之尊”,即融合了“九”的尊贵和“五”的居中调和之意,既得中又得正,在吉祥程度上,甚至超过了“上九”,从而成为帝王的象征。因此,官寨居于整个村落的中心位置,在汉文化中体现地位和等级的“5”数被广泛运用到土司的官寨建筑之中,就比较容易理解,从中可窥察出土司对汉文化中等级秩序观念的重视和潜意识中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统治欲。以上分析属于笔者推测,还有待在以后的进一步考察中作深入研究)。其他如在隐蔽处和拐角处留有斗窗状射击孔等细节的设计,则更突出土司在羌族社会中的崇高地位。
整座建筑围绕天井展开,房屋众多,布局合理,空间充裕,门、窗、围栏均为木质,每扇门及围栏上都有木雕装饰,镂空雕、浅浮雕等手法并存,汉文化特征明显;窗户狭小规整,尺寸一致,不同于一般羌民的窗户,从表面上看,有藏族建筑风格的影响(河西村所处的曲谷乡毗邻黑水藏区,相互之间的交流甚多),但从深层次分析,严谨统一的尺度与上文所分析的“5”数在官寨建筑中的运用具有同样的含义,都透露出羌族上层人物潜意识中对法度和权力的追求,具有很强的政治伦理观和尊卑有序的等级秩序观内涵。
2、一体化的建筑布局所表现出的群体意识
“在我国的传统道德主要是儒家伦理中,十分重视以社会为本位的整体主义精神,这种观念和精神表现在伦理观上就是强调群体意识,注重整体秩序,主张个体应以群体、大局为最高价值取向,在既有的人伦秩序中安伦尽份,维护整体‘和谐’”。[6]
羌人历史上久经战乱,被迫迁移至岷江上游之后,因地理原因,分布零散,为防御外敌,每个羌寨内部都形成了很强的凝聚力,精诚团结成为羌族的民族性格,其民居布局与其民族性格一致,强调整体,群体意识感强烈。
羌区的大部分羌寨,均依山而建,沿等高线布局,从外观上看,整体连贯;从内部结构看,每户的房屋也由大大小小房间穿插相连,构成整体。很多羌寨,户与户之间有过街楼相通,过街楼如同“纽扣”,将每户有机连接,使全寨呈现出一体化的整体建筑布局,并因此形成多个暗道,平时为羌民沟通提供方便,战时则成为地道,有很好的隐蔽功能,而对于对手又如迷宫,可以有效地打击敌人,如理县的桃坪羌寨、蒲溪乡休溪羌寨、理县增头羌寨等的布局就具有这种特点。
一体化的村落布局一般是围绕碉楼展开,不过也有例外,如汶川县萝卜寨因为建筑材料上原因,没有碉楼,但共用空间的广泛运用,整个村落依然呈现出一体化的整体布局。羌族建筑围绕碉楼展开布局,突出碉楼,并不是强调某种个性意识,而是因为战备的需要,是生存观决定下的群体意识的表现,与汉族传统建筑重视向平面展开的群体组合,采取中轴对称的严谨布局有本质的区别。羌寨的村落布局看似随意,但因以碉楼为向心点,依托过街楼的连接,散而不乱,体现出注重群体意识的伦理观念。
3、尊祖崇上思想在单体家庭中的体现
祖先崇拜是羌族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并被上升为一种宗教思想。明清以后,羌族的本体伦理思想与汉文化中的伦理宗法制度融合,使羌族社会的伦理思想内容更加丰富。
白石崇拜是羌族宗教中最重要的内容,白石是所有神灵的化身,羌族碉楼和民居的顶部,都放有几块白石,代表着天、地、山、火等诸神,逢重要节气,燃烧柏枝,进行祭祀,体现出崇上的伦理思想。
尊祖是羌族社会生活中的根本伦理。羌族的尊祖崇拜,大致分为三类:始祖、远祖和近祖崇拜。始祖和远祖崇拜,属于村寨或地区性的氏族或部落的集体祭祀,对近祖崇拜主要在室内的日常祭祀中进行,即敬家神。
长辈在羌族社会中地位崇高,不论婚丧节庆、分支分家,还是财产继承、调解纠纷等大小事宜,长辈都具有绝对的权威,这里既有氏族社会的遗存,也具有浓厚的宗法色彩。
神龛中所供奉的家庭保护神和祖先神位,是传统伦理思想中“孝”的体现;火塘三脚分别代表男女宗神和火神,则蕴涵有对祖先生殖和繁衍的崇拜和感恩心理。
主屋中的火塘上方为祖神圣地,是最尊贵之位,只有老人、长辈才能入坐此位,而晚辈若随意坐此位,则被视为对祖先的大不敬。围绕火塘产生的各种规范和禁忌,都说明羌族社会对伦理道德思想的重视。
对于中心柱的崇拜,前文已述,与火塘、神龛一样,同样也具有很强的伦理道德内涵。
综上分析可见,虽然如今羌人对神龛、火塘和中心柱的崇拜敬畏已经演化为宗教活动,名为祭家神,其本质还是一种祭祖心理,仍然具有深沉的伦理意蕴。
三、结语
羌族的建筑文化历史悠久,功能多重,在长期的文化适应过程中,对建筑进行了不断的改造,与生境相协调,自成体系,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羌族村落在选址、总体布局和建筑手法上,民族风格和地域色调鲜明;其建筑集实用、战备、精神崇拜、伦理思想等多种功能为一体,并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一种独特的美感,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共融的至高层面,儒家思想中的“天人之和”、“人际之和”、“身心之和”三个层面,在羌族的建筑文化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羌族建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具有高超精湛的建筑技艺,又显示出极大的经济性。这种极具民族特色的建筑文化,是我国传统建筑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羌族建筑文化内涵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感受羌族建筑文化的博大精深,而考察凝结在羌族传统建筑中的思想内涵,则有助于我们更深入了解羌族建筑文化深层次的发生背景,并进而能寻求其在现代语境下的价值认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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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平、徐丹著:《东方大族之谜——从远古走向未来的羌人》,知识出版社,2001年10月1版。
5、秦红岭:《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伦理内涵》,《华夏文化》,2001年3期。
6、[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注:《后汉书》,中华书局,1998年11月1版。
7、杨明、马廷森编:《羌族思想史资料汇集》,西南民族学院民研处、科研处,1985年5月,内部资料。
8、[美]约翰·派尔著,刘先觉等译:《世界室内设计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4月1版。
本文于2008年1月获得由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和清华大学艺术史论系主办的“物质与非物质——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化特质”全国优秀论文征集活动二等奖。
[1] [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注:《后汉书·西南夷传》,卷116,第1072页,中华书局,1998年11月1版。
[2] 冉光荣、李绍明、周锡银著:《羌族史》,第360页,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1月1版。
[3] 徐平、徐丹著:《东方大族之谜——从远古走向未来的羌人》,第208页,知识出版社,2001年10月1版。
[4] 徐平、徐丹著:《东方大族之谜——从远古走向未来的羌人》,第209页,知识出版社,2001年10月1版。
[5] 季富政:《中国羌族建筑》,第61页,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1版。
[6] 秦红岭:《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伦理内涵》,《华夏文化》,200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