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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信息公示——宁综执罚决〔2025〕11号

宁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内容
1 行政相对人名称或姓名 宁强县某书店
2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10726MA6YND851A
4 法定代表人 魏某佳
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综执罚决〔2025〕11号
6 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5日,宁强县新闻出版局接群众举报宁强县某书店售卖含有暴力、恐怖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书籍。当日,县新闻出版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宁强县某书店营业期间进行现场检查,对在该书店书架上发现的疑似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按程序经批准后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经宁强县新闻出版局委托陕西省新闻出版(版权)和电影质量检测中心对送鉴定的出版物进行鉴定,送检鉴定出版物中《悸言情》《最是烟火慰平生》为非法出版物。宁强县某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四十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
7 处罚依据(具体条款)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六十五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8 处罚类别 文化行政违法
9 处罚内容 1.没收非法出版物;
2.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1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12 处罚决定日期 2025/4/15
13 处罚机关 宁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4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726MB2A37383R
15 处罚程序 普通程序
1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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