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办发〔2023〕29号
中共宁强县委办公室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县双管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垃圾禁烧工作,防止秸秆、垃圾焚烧污染大气环境,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按照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气防办函〔202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秸秆垃圾禁烧是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具体措施,也是持续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助推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当前正值夏收时节,我县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进入关键期。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防控部署,采取有力举措,坚定不移打好2023年秸秆、垃圾禁烧攻坚战,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各镇街对本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全面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力度,坚决做到禁烧人员、车辆、经费、责任“四落实”;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县级部门包联镇街要求,积极推进包抓区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焚烧秸秆、垃圾现象抬头。
二、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禁烧措施
全面实行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属地为主、分片包干、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各镇街作为实施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主体,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以镇街为网格、村组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夯实禁烧工作责任,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将巡查落实到村组、农户、地块,禁烧期间开展不间断拉网式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落实全天候不间断专人巡查,全面筑牢禁烧防线。要及时组织村组迅速开展田间秸秆大排查、大清理,从源头消除焚烧隐患。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共同推进,共同抓好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县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县督查办和县考核办要全面做好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以及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县交运局负责高铁沿线和国、省道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对禁烧工作中的重大事故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问题曝光。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人大机关、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联系镇街包抓名单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指导各镇街扎实做好秸秆、垃圾禁烧各项工作,齐心协力推进包抓区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督促落实(具体包抓名单见附件)。
三、广泛宣传引导,增强禁烧意识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策划、组织各类禁烧宣传活动,组建禁烧宣传工作组,选取形式直观、主题鲜明的宣传内容,采用宣传车、手机短信、悬挂横幅、设立禁烧标志、张贴宣传单、坝坝会等接地气、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深入集镇、村组和田间地头开展禁烧宣传,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后果及环境违法性质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遵守禁烧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全面、立体、广泛、常态化开展农作物秸秆垃、圾禁烧暨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禁烧意识,形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烧、共同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全面筑牢禁烧工作思想防线。
四、强化督导巡查,严格问责考核
县大气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办、县环保督察办、县考核办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按照《2023年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对各镇街禁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措施落实情况、人员在岗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等,实施重点督查、巡回督查,通过采取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全方位督查,确保督查巡查无盲点、不断档,并将督查工作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各镇街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同时,按照《汉中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汉监发〔2010〕6号)要求,对镇街禁烧工作不力,发生大面积焚烧及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市督查组点名通报的和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区域,尤其是对出现“第一把火”的责任单位,要移交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领导责任。对发现的露天秸秆、垃圾焚烧行为,要按照《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焚烧人,要依法严惩;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要联合公安、纪检部门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值班值守,按时报送信息
各镇街要科学调度禁烧人员、车辆,持续加强禁烧巡查、宣传,定区域、定岗位、全天候、全覆盖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值班值守,确保查禁工作不留死角。同时,结合辖区实际,盯牢城区周边、西汉高速、108国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敏感地带和关键路段,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坚决遏制随意焚烧现象,严防对我县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秸秆、垃圾禁烧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要抽调专人负责对每天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晚20:00前报送县禁烧办(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电话、传真:4220097)。对未按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延误信息报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利用水平
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试点带动,推进实施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积极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覆草、饲料、留高茬免耕技术和水稻秸秆覆草、粉碎还田等技术,多领域鼓励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在推广深翻还田、免耕还田、堆沤还田等技术基础上,积极探索秸秆青黄贮饲料、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生产等新技术,持续提升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等多途径、多层次合理利用,全面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从源头严控秸秆、垃圾焚烧。
附件: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联系镇街包抓名单
中共宁强县委办公室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4日
附件
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联系镇街包抓名单
镇街 |
包抓部门 |
工作要求 |
责任人 |
大安镇 |
县委办 |
县级部门要切实抓好包抓镇街禁烧工作,督促完成禁烧率100%目标任务。 |
禁烧责任人为各镇街镇长(主任),包抓责任人为各包抓部门主要领导。 |
阳平关镇 |
县政府办 |
||
汉源街道办 |
县人大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宁强分局 |
||
高寨子街道办 |
县政协机关 |
||
舒家坝镇 |
县乡村振兴局 |
||
胡家坝镇 |
县农业农村局 |
||
巴山镇 |
县委政法委 |
||
太阳岭镇 |
县委宣传部 |
||
二郎坝镇 |
县发改局 |
||
安乐河镇 |
县纪委(监察委) |
||
铁锁关镇 |
县卫健局 |
||
青木川镇 |
县审计局 |
||
毛坝河镇 |
县委统战部 |
||
代家坝镇 |
县委组织部 |
||
巨亭镇 |
县水利局 |
||
燕子砭镇 |
县住建局 |
||
广坪镇 |
县林业局 |
||
禅家岩镇 |
县民政局 |
中共宁强县委办公室 2023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