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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占补平衡新增耕地工作任务的通知

宁政办函〔20235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3年占补平衡新增耕地

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实现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现将全县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任务予以下达(见附表),请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占补平衡工作责任

当前,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求迫在眉睫。各镇街应认真分析占补平衡工作形势,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增强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各项重点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扩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确保项目申报进度

各镇街应按照宁强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专班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的残次园林地、未利用地,开展好调查、论证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后备资源匮乏的问题,各镇街要加快占补平衡项目申报立项工作,为完成年度任务奠定基础。

三、加强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各镇街应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汉中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一是做好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全流程监督管理,项目选址要兼顾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避让生态红线和25度坡,项目设计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务求实效,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项目验收要严格认定数量、质量;二是各镇街应按照县专班下达的任务指标,积极推进项目申报。

四、严格项目管护,确保建设质量

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土地权属,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复垦的土地和相关设施移交给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管护措施,指导相关村组和承包经营人加强后期管理和维护,按照所开垦的耕地地类进行经营管理,坚决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杜绝“弃耕撂荒”等现象发生。

五、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

县政府将对下达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奖惩制度。对未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的镇街,在项目用地上不提供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对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的镇街,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在建设用地报批上优先予以保障和倾斜。

附件:宁强县2023年度占补平衡新增耕地任条表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2

附件

宁强县2023年各镇、办占补平衡新增耕地任务表

序号

镇、办

后备资源面积()

新增耕地任务()

备注

1

汉源街道

797.31

160

2

高寨子街道

718.41

145

3

大安镇

409.94

80

4

代家坝镇

213.34

40

5

阳平关镇

176.22

35

6

燕子砭镇

42.35

8

7

广坪镇

1196.26

240

8

青木川镇

380.41

75

9

毛坝河镇

160.01

30

10

铁锁关镇

32.64

6

11

胡家坝镇

36.66

8

12

巴山镇

1869.63

375

13

巨亭镇

89.07

18

14

舒家坝镇

148.92

30

15

太阳岭镇

52.29

10

16

安乐河镇

379.21

75

17

二郎坝镇

415.47

75

18

禅家岩镇

115.38

20

合计

7233.5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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