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强县2022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宁强县2022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宁强县2022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今年上半年,根据实时监测及数据反馈,我县臭氧浓度反弹严重。7月26日,汉中市“一市一策”跟踪研究专家组来宁对今年1-7月臭氧超标污染天气进行了调研分析,并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为切实抓好我县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今年市考县空气优良天数348天的目标任务。根据专家组发布的《汉中市跟踪研究工作报告—宁强县空气质量研判分析报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专家组研判的污染原因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紧盯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系统治理、科学治理、统筹治理,多措并举,分类施治,最大限度减轻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杜绝臭氧污染,推动我县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
二、重点任务
(一)常态化加大县城9-18时雾炮和洒水循环作业,通过辅助加强区域降温增湿作用,协同降低臭氧污染,在重点区域严格落实9-18时主干道洒水降温作业措施。(县住建局牵头)
(二)加强重点道路(G108国道、京昆高速、北大街、民主路等)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状态下的尾气排放(县交警大队负责);扎实做好高排放(冒黑烟)车辆(重型柴油车、拖拉机、农用柴油车、渣土车)路查路检工作,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抽检工作每月2次,每次不少于50辆。(县大气办牵头,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配合)
(三)加强全县餐饮业油烟专项监管力度,县城区内各类餐饮店共计超过100家,所排油烟会促成臭氧生成,要督导餐饮经营单位正常使用并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抽检工作每月1次。(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配合)
(四)加强汽修企业监管,我县汽修企业主要集中于环城路,与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最近距离不足800米,汽修喷涂所排废气影响站点数据,因此,由主管部门督促并检查汽修企业和4S店正常使用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在密闭环境中进行喷漆作业,高温天气时引导汽修企业9时-18时暂停喷漆、烤漆作业,抽检工作每月2次。鼓励汽修店采用水性漆替代工艺,大幅减少VOCs排放。(县交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配合)
(五)加强驾校行业监管,驾校练车每天大量汽车不间断地低档会排放大量尾气,影响站点数据,因此,由主管部门引导并监督驾校在高温天9时-18时停止上路练车。(县交运局牵头)
(六)加大重点企业(陕西唐王天洋制药有限公司、陕西金滨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承乾工贸有限公司等)专项整治巡查工作。督促陕西唐王天洋制药有限公司按要求安装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确保VOCs环节无组织排放有效收集治理,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机溶剂密闭贮存。督促陕西承乾工贸有限公司优化焊接工序集气装置,提高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牵头)
(七)加强油品储运销监管力度,全县21家加油站、20家油品运输公司必须合理规划油品装卸时间,各加油站在加油时必须做好油气回收工作,减少汽油滴漏现象,并由相关部门每月进行1次抽检。(县经贸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行业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把行动聚焦到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上来。
(二)加快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全县总体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工作台账,县大气办每月调度工作完成进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监察委、县考核办、县大气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或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