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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封山禁牧区划界定方案

宁强县封山禁牧区划界定方案

根据《宁强县封山禁牧实施方案》,结合宁强县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现状,以及林业发展和畜牧业发展情况,区划宁强县封山禁牧区域总面积21066.92公顷。通过调查区划,确定宁强县封山禁牧区域类别包括:全县范围内特种用途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期内的林地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森林公园;一级保护林地8类。全县封山禁牧区域各类别总面积为34404.34公顷,重叠部分13337.42公顷,修正后全县封山禁牧总面积为21066.92公顷。禁牧期限5年,从2020121日至20251130日止。其中:

1、特种用途林地10800.42公顷;

2、未成林地(包括重点防护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经济林建设项目等)779.76公顷;

3、封山育林期内的林地1045.54公顷;

4、新一轮退耕还林地1666.66公顷;

5、陕西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724.92公顷;

6、宁强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1508.9公顷;

7、陕西省牢固关森林公园640公顷;

8、一级保护林地8238.14公顷。

封山禁牧区域涉及宁强县12个镇(办),各镇(办)面积为:巴山镇1670.23公顷,大安镇1798.32公顷,代家坝镇800.16公顷,高寨子街道办159.46公顷,汉源街道办1311.61公顷,胡家坝镇 688.01公顷,巨亭镇1024.59公顷,毛坝河镇24.41公顷,青木川10896.95公顷,铁锁关镇158.77公顷,燕子砭镇1338.68公顷,阳平关镇11995.71公顷。

请有关镇(办)、部门根据本区划加强封山禁牧区的监管,要特别加强主要路口、山口等地的监管,必须设立标牌、界桩、禁止放牧行为,并依据《宁强县封山禁牧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举报电话:0916-422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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