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宁强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关于宁强县G108至香坝里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公示


由宁强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的宁强县G108至香坝里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于2022年9月30日在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本项目关键内容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目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汉源街道办黄坝驿村,与国道108平面交叉,沿既有道路布线,途径月亮山庄休闲度假村、寺坪里,终点位于汉水源森林公园香坝里,工可批复路线全长20.110公里。施工图勘察设计执行工可批复精神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局部困难路段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及防护工程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公路-Ⅱ级。

1.2招标范围

1.2.1.本项目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强县G108至香坝里旅游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定测、详勘及全段总体、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公路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等勘察、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后续服务工作

1.2.2.工期要求

施工图设计阶段:45日历天完成定测、详勘工作,提请业主对完成工作量及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公路用地图,征地一栏表(具体到户或组),拆迁建筑物表(具体到户或单位),拆迁电力、电讯设施表。

后续服务:从施工开始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1.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岩土类)乙级以上,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将对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进行查询,并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注: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信息不符或查询不到的,评审时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近年(2017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项四级及以上,单项里程不小于20公里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2、具有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填报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查为准,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企业承诺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以投标企业承诺书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投标企业承诺书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企业承诺书为准)

5、“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相关截图为准)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截图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投标企业承诺书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注册在投单位。近年(2017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项四级以上单项里程不小于20公里的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2、本次招标将对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主要人员资历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进行查询,并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注: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信息不符或查询不到的,评审时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要求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作为路线专业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单项里程不小于20公里的公路工程路线设计业绩。

工程地质

勘察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作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单项里程不小于20公里的公路工程路线设计业绩。

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负责过1条四级及以上的路基路面设计工作。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2017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负责过1座及以上四级公路及以上桥涵的设计工作。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2017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负责过1条四级及以上公路的概预算工作。

交通工程

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2017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负责过1条四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工程测量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作为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单项里程不小于20公里的公路工程路线设计业绩。

后续服务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2017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负责过1条四级及以上公路的后续服务设计工作。

注:1、在招标阶段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其他主要人员由中标人和业主合同谈判时确定,确定的人员不得低于上述最低要求且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无条件接受业主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2、填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并以网查截图为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宁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人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果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为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额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

主要人员:18

业绩:20

履约信誉:7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3、(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4、(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5、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 ,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5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8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4.9-6.8分;好6.9-8.0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8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4.9-6.8分;好6.9-8.0分

勘察设计工程量及计划安排

5分

一般得基本分3.0分;较好3.1-4.2分;好4.2-5.0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8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4.9-6.8分;好6.9-8.0分

勘察设计的后续服务人员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8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4.9-6.8分;好6.9-8.0分

对本招标勘察设计环境保护的认识及对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

8分

一般得基本分4.8分;较好4.9-6.8分;好6.9-8.0分

2.2.4(2)

主要人员

18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8

项目负责人得分:

(1)满足学历最低基本要求得4分,高于基本学历得6分。

(2)满足职称最低基本要求得4分,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称得6分。   

3业绩6分)满足业绩最低基本要求得2分,每增加项类似标准和规模的业绩加2分。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1。

2.2.4(4)

业绩

20

满足业绩最低基本要求得10分,每增加类似标准和规模的业绩得5分,本小项加满为止。

注: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为准,业绩信息应附网页截图。

履约信誉

7

满足附录3信誉要求得7

需要充的其他内容: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预审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话用干己进行资格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样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得出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方式

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址:宁强县羌州路            

   编:724400            

人:张先生            

   话:15877532299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五楼

   编:710000      

人:先生     

   话:18291690633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