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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安乐河镇集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宁强县安乐河镇集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XKRHZZB-2021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安乐河镇集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宁发改投资2021】2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安乐河镇;

2.2建设内容:(1)排污口整治:对项目区安乐河沿岸的混合排水口进行整治,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100m³/d,并配套污水管网约3117m。(2)河道水生态修复:对项目区右岸裸露边坡进行治理,建设生态缓冲带约500m;对项目左岸进行垃圾清运,清运量约3000m³,对河道实施湿地建设,新增湿地面积约21267m2。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施工标段和 1个监理标段。

2.4项目总投资:1000万

2.5招标范围:宁强县安乐河镇集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全部范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程施工经历,以网查业绩为准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不良记录,无在建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监理标段要求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不良记录,无在监工程。

3.3申请人(含外省入陕企业)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3.4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结果;

3.6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施工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7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07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在(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风景路18号河北商会四楼东侧,现场购买,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监理标段除外)及申请人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0 9 00

2.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二开标室。

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内容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宁强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标 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址:汉中市宁强县羌州北路

系 人:李先生

   话:0916-42201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汉台区风景路18号(河北商会四楼东侧办公室)

系 人:李工

   话: 0916-2691516

电子邮件: 9792909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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