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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批字〔2021〕9号陕西天汉国品生物高科有限公司山茶籽油系列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宁环批字〔20219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陕西天汉国品生物高科有限公司山茶籽油系列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天汉国品生物高科有限公司

公司陕西天汉国品生物高科有限公司山茶籽油系列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肖家坝村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性质为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400m2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压榨车间、精炼车间及灌装车间;辅助工程包含包装车间、锅炉房、库房及检验室;公用工程主要包含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50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3%。

经审查,该项目已经县发展和改革局《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备案,该项目有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天汉国品生物高科有限公司山茶籽油系列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入园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该项目有与陕西省水务集团宁强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废污水委托处理协议。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宁环函〔2021108号)对该项目下达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口,项目产废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由罐车运往宁强县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禁止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宁强县污水处理厂,严禁随意排放。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燃气锅炉废气、精炼车间异味和打码废气等各个生产环节废气污染治理,设置低氮燃烧技术+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放,精炼工艺脱臭罐配备脂肪酸补给器对臭味气体进行收集,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项目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做好声环境保护。压榨车间、精炼车间及锅炉房等高噪声设备加装车间隔音、独立基础、减震垫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5.强化固体废弃物管理规范收集和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对皂脚、滤渣、废活性炭、脂肪酸、蜡脂、废包装物等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按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及时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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