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路中段;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119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汉中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作用,不断优化财政网站版面构造,新增“信息公开年报”、“政府债券”、“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政策制度”、“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情况”、“建议提案”等专题专栏。及时更新县财政局领导简介和分工、工作人员名录、机构设置等栏目,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和要闻链接。
(二)规范工作流程。结合自身实际,精确分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层层压实责任。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财政信息公开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落实部门相关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提升队伍素质。今年围绕全省“财政云”项目建设,我们组织2次对各镇(办)各部门、单位会计进行培训,以提高财务人员对信息技术掌握的技能,提升用户的操作技能。加强对后台的维护,以保证财政信息及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274条,其中公开目录1条;政府机构4条;工作动态111条;财政收支情况16条;扶贫资金117条;政府采购4条;减税降费3条;通知公告1条;部门文件11条;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1条;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1条;政府债券3条;政府诚信承诺公示1 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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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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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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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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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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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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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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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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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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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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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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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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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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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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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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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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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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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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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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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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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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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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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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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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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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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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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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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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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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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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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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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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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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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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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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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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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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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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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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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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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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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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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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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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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够具体、公开形式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便捷、监督措施和力度亟待进一步完善等。我局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科学划分我局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利用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阵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等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县财政局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宁强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