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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信访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宁强县信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宁强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强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汉中市宁强县信访局,联系电话:09164221811,邮政编码:724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对照《2022年宁强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要求,积极推进宁强信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宁强县政府网(www.nq.gov.cn)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信息公开。一是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助力民生,主动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做好政府公文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县长信箱、在线投诉、在线咨询等群众信访信息、咨询信息的回复。三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推进信访工作责任制及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公开。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决算、资金支出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2022年,我局在宁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5, 其中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1条、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等,并及时修订完善政府机构相关信息。全年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公开渠道单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之处。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落实措施,狠抓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便民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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