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宁强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宁强县大安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大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宁强县大安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大安小街23号联系电话:0916-4372452,邮编:7244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宣传科教文卫办、经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综治办、司法所、市场监督所个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协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宣传各项政策。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干部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关系,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干部队伍力量薄弱,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下一步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更大范围覆盖广大群众;三是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工作规范化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大安镇人民政府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大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5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