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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强县住建局按照宁强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利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信用汉中等网络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部门文件、行政审批信息、提案办理情况等,发布各类工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信息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2021年,我局在宁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9,其中工作动态类新闻信息20条,包括被县政府网站采用1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发布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条,公布住房保障信息3个批次,回复公众诉求及咨询14个。全年共产生行政许可100项,已全部在“信用汉中”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76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宁强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条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无专人负责;二是信息更新、上传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针对问题,我局拟采取以下改正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服务形象的重要意义。

3.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配置,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强县河滨路中段;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8181)。

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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