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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宁强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信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民主街六号;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18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作用,及时更新宁强县信访局领导简介和分工、机构设置、县信访局工作报告等栏目,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和要闻链接。

(二)规范工作流程。结合自身实际,精确分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全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层层压实责任。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政府办信息公开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落实部门相关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中公开信息数共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工作信息2条,其中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发布《宁强县政府办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财政信息2条,公开了单位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回复公众诉求3件。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机构概况和公开指南变动后也进行了及时更新。全年未发生公开信息与实际应公开内容明显不符的事件,也没有发生泄密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并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与门户网站上维护的信息基本同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够具体、公开形式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便捷、监督措施和力度亟待进一步完善等。我局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科学划分我办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等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效率,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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