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编制本报告。报告分为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经济贸易局联系(地址:宁强县河滨路,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1349)。
一、概述
2018年,我单位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任务分解栏,梳理责任股室,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更新,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宁强县政府网(www.nq.gov.cn)、《汉中日报》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经贸工作信息18条(篇),其中:财政预决算2条,经贸工作动态13条,在《汉中日报》上稿3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单位人员紧张,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单一,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业务人员知识和素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宁强县经济贸易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