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文化广电局
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特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分为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文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汉源街道办文昌路,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1969)
一、概述
县文化广电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及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通、“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相关社会服务)。
2018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职人员,对本单位信息在宁强县政府网站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互联网(宁强县政府网www.nq.gov.cn)、县广播电视《宁强新闻》和汉中市文化广电信息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宁强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条,内容涵盖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业务工作推进、工作动态、行政服务事项、“三公经费”等多个方面。回复“县长信箱”信件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2018年我局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8年我局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认真学习《条例》和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落实措施,逐步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宁强县文化广电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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