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共有七部分,分别是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联系(地址:宁强县羌州路中段,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1652)。
一、概况
2018年,我单位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任务分解栏,梳理责任科室及单位,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更新,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宁强旅游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文旅工作信息176条(篇)。其中涉及公费预决算共2条、行政许可共0条、文物保护共9条、招商信息共0条、其他信息共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宁强县政府网(www.nq.gov.cn)、宁强旅游官方微信微博和省、市旅游网站以及《汉中日报》、宁强宣传网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
(三)重点领域公开落实情况
根据2018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我单位把旅游宣传、旅游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机关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并扎实做好主动公开相关工作。
1、旅游宣传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宁强旅游官方微信微博等官方平台及时转发旅游发展新政策、招商新项、工作动态信息,带动旅游行业不断发展,并在汉中日报上报道了“2018年中国宁强首届羌族文化旅游节”相关信息。
2、旅游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通过宁强县政府网站及相关镇办村公示栏,及时公示了我委2018年承建的3个旅游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
3、通过在宁强县政府网站按规定及时公开我委2017年部门决算及2018年部门预算,做到文物旅游收入支出阳光化,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旅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县旅发委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县旅发委未出现因申请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由于单位人员紧张,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所以只能保障基本工作的开展,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单一,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单位将重点加强公开平台及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实效性,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宁强旅游官方微博微信、信息公开专栏、电视等多种途径,广泛公开政务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宁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