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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河滨路,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8181

一、概述

2017年,县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公示栏、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公开信息,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主要形式:2017年,我局主要通过互联网(宁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q.gov.cn信息公开栏目)和单位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可在政府网站查询。

(二)主动公开情况:201711日至1231日,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7条,回复县长信箱35件,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个,财政预决算报告1个,行政许可及详细办理流程31项,公共服务事项及详细办理流程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2017年我局未产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二)减免情况: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7年我局未产生上述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工作的实效性不强,由于量比较大涉及面广,且业务人员政务杂多,公开不够及时;是公开方式单一,仅限于政府信息网在电视、其它网络媒体上公开较少。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业务人员知识和素质,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和手段,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广泛性。

                    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3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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