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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编制本报告。报告分为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扶贫办办公室联系。(地址:汉源街道办民主街6号,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1427)

  一、概述

  2017年,我办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在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2017年,我办主要通过(宁强县政府网www.nq.gov.cn)、县广电局《宁强新闻》和汉中市扶贫办内部信息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搭建QQ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共公开信息69条,内容涵盖党建廉政工作、领导活动、主要工作推进及取得成效、机构设置及人事变动等方面

(三)政务公开要点完成情况

今年我办按照宁政办发〔2017〕91号文件相关精神,及时公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信息,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1.扶贫对象公开情况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发贫困人口核实结果的通知》(陕扶办函〔2017〕206号)和市扶贫办《关于下发贫困人口核实结果的通知》(汉扶办函〔2017〕51号),我县上报备案的贫困人口规模18739户55420人已经市、省两级核准,于8月3日在对外公告。

2.贫困退出、新增、返贫情况

按照《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民主评议、核实认定、镇办公示、县级核查、县级公示,并通过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查,最终确认我县高寨子街道办戚家垭村、广坪镇水观音村、青木川镇玉泉坝村、巴山镇石坝子村脱贫退出2017年我县计划脱贫退出6500人,实际完成脱贫退出7439人(其中33人属脱贫不享受政策,7406人属已脱贫享受政策)。

根据国扶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06号)和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扶办发〔2017〕43号)的要求,我县2017年度动态调整工作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信息比对、村镇二次公示后,确认新增275人、返贫191

  3.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今年通过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拨付流程图》、《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账务处理模式》,各镇办各部门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各行业部门各负其责、分口把关,做到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统筹整合资金来源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其中中央资金21项,省级35项、市级3项),2017年我县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515.5896万元。资金投向主要是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3大类项目。

  4.项目建设情况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要求,各镇(办)、村认真开展项目的筛选、编报,并在项目村进行了公示。今年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村57个,截止年底,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实施贫困村小型基础设施道路、饮水等项目192个,新组建扶贫互助资金协会52个,实施产业精准扶贫到户补助项目76个村。完成投资4.5亿元,实施国开行基础设施项目277个,贫困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环境整治、校安工程等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投入使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办未收到公众诉求信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业务知识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工作的实效性不强,公开不够及时。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业务人员知识和素质,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宁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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