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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收费与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共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q.gov.cn)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民主街六号;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8129)。

  一、概述

  2017年,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宁强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2017汉中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了基础工作、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建设、回应社会关切等具体工作内容,督促各镇办、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扎实基础工作,提升标准化水平。从源头上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把好拟稿发文等环节关口,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文件予以标注(此件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由县法制办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150人次,进一步拓宽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视野,促使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政策,理清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三)拓宽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多种形式设立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设施,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突出新媒体运用,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政策解读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充分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规范网站管理,保障公开运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推动政府网站资源集约和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及载体情况

  2017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210条,其中视频新闻336期161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6条,其中镇办和部门公开1324条,回复公众诉求334件。政务微信“掌上宁强”公开信息288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76条(腾讯微博“宁强发布”264条,新浪微博“宁强发布”312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621条。

 

  截止2017年9月,我县已通过关停转并方式,永久下线县国土局、文旅局、农业局、民政局、教体局、卫计局等单位主办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6家,各镇办及县政府各部门不再单独开设政府网站,所有政府信息统一集中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统一发布,顺利完成了“一县一政府门户网站”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县政府机关、图书馆、档案馆以及各镇办政府信息查阅点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查阅接待能力和查阅范围,方便全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全年接待群众76人次,查阅咨询各种信息223份。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服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精简与运行公开,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为总方向,推进部门资源整合,12个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15个办事窗口,进驻事项129项。县行政服务中心全年共受理事项8418件,已办结8418件,办件情况均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公示。

  2.加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信息公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公开公共服务等事项工作,共梳理出33个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66项、行政许可事项194项和其他权力事项190项,共计450项,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同时,根据政策变化,及时对权责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

  3.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提升了财政资金的透明性。2017年,县本级、镇办、部门全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并按照级别划分设立栏目分类显示。

  4.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加强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和分配结果等实质性内容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住建部门及时公开政策规定、年度计划、保障房配给及结果等信息。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依法公开交易公告、成交信息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相关交易信息。

  5.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民生项目信息。发布民生项目情况,及时公开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和完成等情况。二是公开环保、气象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链接宁强县空气质量状况平台,由县环保局及时公开维护全县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及时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实现项目许可信息全过程公开。主动公开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录;发布市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名录。县气象局公开气象预警信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三是公开食品药品信息。县市场监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食品药械抽检报告,及时公开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名单、产品名称、产品批次等信息。

  三、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政府共收到代表建议159件,目前已全部办复完毕,复函公开32件。其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建议112件、占比70.4%;已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38件、占比23.9%;因条件和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9件、占比5.7%。

 

  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县政协委员针对政府工作提出提案183件,留作参考15件,目前已全部复函完毕,复函公开47件。其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提案144件、占比79%;已列入规划解决的提案30件、占比16%;因条件和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提案9件、占比5%。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7年,全县共受理当面、网络等多种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从申请地域来看,县本级1件,外地1件;从申请渠道来看,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所有申请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办理答复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信件进行回复,并实行免费提供。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7年,我县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不够规范,公开能力有待提高。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督促22家单位重点单位进一步加大力度,高质量及时公开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就业创业、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重点项目、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义务教育、扶贫工作等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电子化,确保依申请公开情况有记录、可核查、能追责。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及时备案,并将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督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优化考核评估指标,明确责任单位,加强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并及时发布监测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四是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着力强化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全面加强学习以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填报单位: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69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21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7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8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21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16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填报日期: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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