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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强县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编制,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强县政府网(www.n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强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联系。(地址:汉源镇民主路6号,邮编:724400,电话:0916-4228129)

  一、概述

  2009年,我县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积极搭建平台。按照我县信息化建设规划,2009年建设了县政府机房,购置了服务器,购买了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于7月底完成了政府网站设计制作并开通运行,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制订相关制度。在做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制订了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宁强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三)做好检查督促。对各部门、单位通过各种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及时进行纠正。对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单位,及时沟通联系,督促其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2009年,我县主要通过互联网(宁强县政府网www.nq.gov.cn)、县广电局《宁强新闻》和县直部门、单位、乡镇政府自办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公开信息可在政府网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县共公开政府信息1339条,其中宁强县政府网公开信息688条,县广电局《宁强新闻》公开信息369条,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网站公开信息28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和比例

  1.机构职能类信息68条,占所公开信息的5.1%。

  2.政策文件类信息30条,占所公开信息的2.1%。

  3.行政决策类信息12条,占所公开信息的1%。

  4.工作动态类信息1154条,占所公开信息的86.2%。

  5.便民服务类信息75条,占所公开信息的5.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2009年我县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2009年我县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已公开部分信息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未编制说明和目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举办一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进行培训,为各部门、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公开信息打好基础。二是强化督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及时纠正应公开信息而不公开、公开信息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扎实认真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扩大宣传。多渠道、多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201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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